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07-16 |
9 时30 分之前不准启封 的字样. 8.2 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8.3 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方 规定时间和地址派专人送至招标方. 8.4 投标文件正副本必须以 胶封 方式封装,如以订书钉装订、活页夹装订
6 等方式提交,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9、截止日期和时间 9.1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方在招标书中规定的投标时间送至招标方指定 的开标地点.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之时起,标书有效期为
60 天. 9.2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到的投标文件,招标方不予受理.
10、投标保证金 10.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4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肆仟元整). 10.2 投标方应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
2018 年9月3日上午
9 时30 分以前从投标方对公账户转账至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凡以其他账户交款或现金缴纳投标保 证金一律视为无效. 投标方到场投标时, 需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银行回执原件或加盖公 章的复印件和退款账户信息表.同时,需将投标保证金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 副本中.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中国银行衡水车站支行 开户名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01668232324 投标方需注明所交保证金对应的项目名称、标段、投标人单位名称. 退款账户信息表格式: 项目名称: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派出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投标单位全称 标段 开户银行详细信息
7 账号信息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手机) 本表格请投标方认真填写详细信息并打印
1 份后加盖公章,在投标报到时提 交,不需要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10.3 开标后投标方撤销投标或中标后未按照 《中标通知书》 指定的时间、 地点 签订经济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扣缴. 10.4 在开标前撤销投标,须向招标方交纳投标总金额 0.2%的补偿费. 10.5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6 未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 在本次招标结束,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 内退还至投标方对公账户. 10.7 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 在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经济合同并备案后, 中标 方提出退款申请,5 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中标方对公账户.
四、开标和评标
11、开标 11.1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 11.2 开标会议.投标方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具有委 托书)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每一投标方 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至少应包括商务和技术人员,但不得超过
3 人. 11.3 开标会议开始后, 首先宣布投标单位、 组织开标和评标工作人员等人员名 单.其次宣布评标方法、定标原则和有关注意事项. 11.4 开标时, 监标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确认无误后, 唱标人在监标人 监督下拆封唱标,唱正本 投标报价一览表 内容,以及招标方认为合适的其他内 容并进行记录. 11.5 投标文件如有下列错误, 投标方必须修正并确认, 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 投标报价一览表(报价表) 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 容不一致的,以 投标报价一览表(报价表) 为准.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