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07-17 |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年12 月29 日―2― 蒙自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蒙自市委办公室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 发〈蒙自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蒙办发〔2015〕58 号) ,设立蒙自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为蒙 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蒙自市畜牧兽医局、蒙自 市乡镇企业局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整体划入原蒙自市科学技术局的工作职责.
(二)划入原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 职责.
(三)将土地登记职责划给市国土资源局.
(四)加强农机监理、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 与监管职责.
(五)加强对现代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生物 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管职责.
(六)根据国家、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的规定,需要 取消、承接、增加、加强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科技进步及知识产权的 ―3― 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起草或拟订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科学技术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 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业行政 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 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 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
指导、监督减轻农民 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指导、 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 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 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 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 建设;
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
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 订农 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 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年度 计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
拟订农产品加工 业发展规划,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 建设.
(五)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 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4― 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
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 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 、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猪定点屠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依法负责渔 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
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 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