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9-07-17
询价通知书项目编号: 长招采询字【2019】012 号 项目名称: 长葛市石固镇洒水车购置项目 采购人:长葛市石固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六月

1 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告知 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行为, 预防和惩治公共资源交易活 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建立规 范、有序、诚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秩序,促进信用体系建设,根据《许 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 、 《许昌市公共资源 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异议)、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失信主体失信行为惩戒暂行办法 (试行) 的通知》 (长公管委〔2018〕1 号)等文件规定,特作如下告知:

一、 供应商 (供应商) 的质疑投诉活动经调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将实施 一案双查 ,限制其一定期限内参与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活 动,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公示.

1. 不符合投诉 (举报) 受理条件, 被告知后仍进行重复投诉 (举报) ,或多头投诉(举报)的. 2. 行政监督部门受理投诉(举报)处理期间,投诉(举报)人 仍就同一内容、事项向其他部门另行投诉(举报)的;

同一投诉(举报)人以不同名义多次、重复投诉(举报)的. 3.其他虚假恶意投诉(举报)情况.

二、对以谋取私利为目的,采用要挟、敲诈、逼迫竞争对手支付 费用或以质疑(异议) 、投诉(举报)为名排斥竞争对手,进行虚假、 恶意投诉(举报) ,阻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正常进行的供应商(供应

2 商) ,由行政监督部门查实后按照诚信体系建设相关规定认定为不良 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并将问题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供应商(供应商)及其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录期限一般为 6―24 个月.

(一)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录期限为

6 个月: 1.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交易活动正常进行的;

2.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扰乱开评标秩序的;

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4.质疑(异议) 、投诉提供的证据证明系非法取得的. 5.一年内供应商质疑(异议)后无故撤销质疑(异议)2 次(含2次)以上的;

(二)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录期限为

12 个月: 1.捏造、歪曲事实或提供虚假不实的证据恶意投诉,影响交易活 动正常进行的;

2.质疑(异议)投诉(举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调 查处理或不参加质证的;

3.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支持其主张, 经行政监督部门

2 次及以上 书面答复,仍缠诉或多方投诉的;

4.未按交易文件主要内容签订合同的;

5.在行政监督部门联合监察委、 发改委和公管办对中标项目履约 情况进行督办检查过程中,查实中标单位未按承诺配备项目管理班 子、或拟派管理机构人员与实际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不相符的,或擅自 变更、提供虚假证明更换项目管理人员的;

未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

3 拖延工期的,经督查不及时整改的.

(三)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录期限为

18 个月: 1.在确定中标人之前就投标价格、 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与招标 人(采购人)进行合同谈判的;

2.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

3.中标(成交)后,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