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9-07-17 |
1、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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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1
3、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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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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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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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8
7、诚信承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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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述 太谷县永安铸造有限公司位于太谷县胡村镇南席村东
720 米处 (东厂 区)和南席村东
100 米处(西厂区) ,2013 年6月委托晋中市环境科学研 究所编制完成了《太谷县永安铸造有限公司电热镀锌锅、10t/h 冲天炉及 电退火窑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2013 年7月19 日,太谷县环 境保护局以太环管函字(2013)第31 号文对《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2015 年6月由太谷县环境保护局进行了项目试生产现场检查,并以太环函 [2015]150 号文《关于太谷县永安铸造有限公司电热镀锌锅、10t/h 冲天炉 及电退火窑技术改造项目是试生产申请的复函》 , 同意该项目进行试生产. 太谷县环境保护局于
2015 年11 月26 日为该公司颁发了《排污许可 证》 ,排污许可证编号为:14072634900114-0726. 本次技改项目已于
2017 年4月1日由太谷县经济和商业粮食局以 "太 经商粮[2017]38 号"文予以备案.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部令第
4 号)本项目公众参与 应以三次公示为主,分别为建设单位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
7 日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 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报批前. 建设单位于
2017 年4月28 日确定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 价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于2018 年7月16 日颁布并于
2019 年1 月1日起实施, 因此首次公示参照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执行,其他公示环节均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执行.
2、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2.1 公示内容及日期 建设单位于
2017 年4月20 日通过委托函的方式委托山西德新天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并于
2017 年4月28 日公告
2 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公告内容见表 2-1. 公开日期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建设单位确定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的
7 日内" 要求. 公开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名 称及概要、 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 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征 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符合《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
3 表2-1 公众参与公告 太谷县永安铸造有限公司全自动化造型生产线铸造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 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的要求, 太谷县永安铸造有限公司已委托山西德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 "全 自动化造型生产线铸造技术改造项目"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太谷县永安铸造有限公司位于太谷县胡村镇南席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