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17 |
2017 年后溪流域断面水质达到Ⅲ类. 后溪属沙溪右岸的一条支流,发源于上坪乡天斗山的西侧,从东向西倾斜下 降,于永安市龟山公园北侧汇入沙溪河.永安市政府已加大了对后溪沿岸污染源 的整治力度,以期从源头上改善并保护后溪水质.但是由于缺乏流域水环境综合 整治的整体治理思路,其整治成效难以保证.2017 年7月25 日,三明市环保局 在三明组织召开了 《永安市后溪流域水体达标方案》 (以下简称 水体达标方案 ) 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三明市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局、水利局、永安市环 保局、永安市住建局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的
6 位专家,共15 人,与会人员听取 了永安市环保局对《永安市后溪流域水体达标方案》主要内容的介绍,经认真讨 论与评议,形成如下意见:建议按照《关于印发〈水体达标方案编制技术指南〉 的函》(环办污防函[2016]563 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闽环保水〔2017〕14 号)的要求进行修编完善后, 报三明市政府批准实施 .为了更好地开展后溪流域水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永安 市环境保护局委托三明市国投环境科技研究有限公司开展 永安市后溪流域水体 达标方案 修编工作, 为解决后溪流域水环境污染整治提供整体方案和科技支撑. 1.2 编制依据 1.2.1 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9月1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6月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年1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改)》,中华人民共 和国主席令第五号,2015 年4月24 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8月28 日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3月1日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2011 年1月8修正;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 年1月1日施行;
(10)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 》 ,
2017 年10 月1日施行;
(11)《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2012 年3月29 日起施行. 1.2.2 有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
12 号);
(2)《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 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2 号);
(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政〔2015〕26 号);
(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计划(2016 ―2020 年)的通知(闽政〔2016〕29 号);
3 (5)福建省环保厅 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开展
2016 年度小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考核暨检查
2017 年度为民办实事及投资工程包 项目进展的通知(闽环保水〔2017〕9 号);
(6)《三明市环保局关于切实开展小流域综合整治工作的函》,三明市环 境保护局,2017.3.28;
(7)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
2017 年小流域综合整治实施 方案》的通知(永政办〔2017〕86 号);
(8)中共永安市委办公室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全面 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委办〔2017〕2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