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9-07-17 |
本公司于
2006 年5月31 日刊登公告:由于大股东股权出让工作尚未获得 有关部门批准,公司无法在
2006 年5月底前报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相关信息 披露文件.目前,公司正在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预计
2006 年6月底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报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如股权出让未获有关部门 批准,本公司将力促非流通股股东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由于大股东股权出让审批工作未能取得进展,经与大股东协商,大股东同 意停止股权出让有关工作,正式启动股权分置改革程序,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
2006 年6月26 日报送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在取得备案表后, 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材料,预计
2006 年7月底之前完成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相关文件的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未能于
2006 年6月底前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相关信息披 露文件表示歉意. 公司信息披露以指定的报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