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2019-07-17

2018 ) 浙0110民初

16712、

16720、 16721号 湖州顺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杭州 二次颜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三案, 现已 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 (

2018 ) 浙0110 民初

16712、

16720、 167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本 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 逾期则视为 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 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 诉的, 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2019 ) 浙0212民初7292号 王良均、 甘秀明: 本院受理原告宁波华安担保有限公 司与被告王良均、 甘秀明追偿权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们 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风 险提示书、 外网查询告知书、 民商事案件诉讼须知、 开庭传 票、 廉政监督卡、 防范虚假诉讼告知书、 民事裁定书、 合议 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 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 日起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15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 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 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

2019 ) 浙0212民初7279号 黄秋香、 陈得昆、 黄金龙: 本院受理原告宁波华安担 保有限公司与被告黄秋香、 陈得昆、 黄金龙追偿权纠纷 一案,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 应诉 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风险提示书、 外网查询告知书、 民 商事案件诉讼须知、 防范虚假诉讼告知书、 开庭传票、 廉 政监督卡、 民事裁定书、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 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 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并定 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 延) 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 席判决.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

2019 ) 浙0212民初7034号 刘铁霞: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与被告刘铁霞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 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 应诉 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风险提示书、 外网查询告知书、 民 商事案件诉讼须知、 防范虚假诉讼告知书、 开庭传票、 廉 政监督卡、 民事裁定书、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 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 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并定 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45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 延) 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 席判决.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

2019 ) 浙0212民初7042号 孟晓卡: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与被告孟晓卡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 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 应诉 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风险提示书、 外网查询告知书、 民 商事案件诉讼须知、 防范虚假诉讼告知书、 开庭传票、 廉 政监督卡、 民事裁定书、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 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 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并定 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 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 决.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署的 《债权转让协议》 , 浙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中国信 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 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 现向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发布如下公告: 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若债务人、 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 生更名、 改制、 歇业、 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 请相关承债主体、 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责 任) .特此公告. 附件: 公告资产清单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9年6月13日注: 1.若债务人、 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 改制、 停业、 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 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 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2.清单中的 担保人 包括保证人、 抵押人、 出质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联系方式: 地址: 绍兴市柯桥区金柯桥大道1418号永利大厦27楼 联系人: 许芦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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