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9-07-17 |
1 - 鲁国土资函〔2018〕104 号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坤龙邢水库增容工程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威海市文登区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办理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坤龙邢水库增 容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报告》 (文水字〔2018〕5 号)和威 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坤龙邢水库增容工 程项目建设用地初审意见的报告》 (威国土资呈〔2018〕3 号) 均已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令 第68 号)的规定,经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该项目已列入《山东省水安全保障总体规划》 ,该规划 已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鲁政字〔2017〕224 号) .
项目建设 可增加水源,缓解用水紧张,发挥原设计防洪和城市供水等功 能,对威海市文登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用地涉及威海市文登区.该项目用地总规模 94.2552 公顷, 其中农用地 63.8950 公顷 (耕地 0.9067 公顷) , 建设用地 3.7780 公顷, 未利用地 26.5822 公顷. 该项目用地符 合威海市人民政府以威政征字〔2017〕51 号文批复的威海市文 登区葛家镇等
12 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不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三、该项目用地总规模 94.2552 公顷,工程主要涉及库区 抬田工程、抬田复耕排水工程和公路桥涵工程,项目申请用地 总面积和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符合《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 洪水标准》 (SL252-2017)规定.
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项目 占用耕地的,应当补充数量相同、质量相当的耕地.同时,地 方人民政府应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将被占用地耕作层 土壤剥离利用;
结合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复垦等 工作,及时组织开展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补充耕地;
用地报 批时,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安排情况,随同补充耕地方案一并 予以说明. 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督促建设单位和地方人民政府, 足额落 实补充耕地、 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 建设单位按规定将补充耕地、 征地补偿、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合理确 定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建设单 位和地方政府在正式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 耕地 -
3 - 占补平衡以及土地复垦有关工作.
五、 建设单位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 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进行查询核实, 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压覆 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用地预审手 续后,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登记等.
六、 同意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坤龙邢水库增容工程项目通过 用地预审, 请依法做好项目用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数据库的 衔接.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待项目批准 后,按规定程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
七、本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8 年3月26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威海市国土资源局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8 年3月27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