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9-07-17 |
19 24 开标开标时间:
2017 年08 月17 日14 时00 分 开标地点: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海门市长江南路
777 号海门市政府东南角新交易 中心大楼四楼)
20 25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构成为
5 人及以上单数, 具体按照有关 规定执行.
21 35 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提供履约担保金为中标价 5%, 由投标保证金 自动转入,不足部分在签订合同前提交,提交至海 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2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23 招标代理人 单位名称: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海门市定海路121 号联系人: 郭美兴
电话:0513-82182288
1590628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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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1.工程概况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现采用 公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2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 项~第8项. 1.3 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9 项. 1.4 现场条件 (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 已具备施工条件 . (2)施工用水、用电 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 (3)场内外道路 施工便道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 说明:投标人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 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 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均不得 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公 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2 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 资质. 2.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满足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条件(具体详见
第八章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 知) 2.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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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在南通工程建设网会员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时需缴纳 (网上支付) 相关编制招标文件工 本费
255 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3.2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 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 责任.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招标公告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