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9-07-17

1 台. (3)消防 该项目消防《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有关规定实施.室外设置 消火栓,火灾时市政消防车从室外消火栓取水灭火;

室内设置灭火器.

10、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修正)》 (国 发改委

2013 年第

21 号),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中淘汰、限制类项目,且该 项目已于

2018 年8月29 日在池州市贵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备案.因此,本 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11、项目选址规划符合性 (1)与高新区产业定位相符性 本项目厂址位于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根据其规划环评批复(皖环函 [2013]516 号),园区要以 绿色承接、环境友好、科学发展 为指导,严禁建设 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污水排放量大的项目建设,园区 不应建设危险化学品仓储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明令禁止项目, 且不属于高耗水、 高耗能、污水排放量大的项目,因此,本项目不在规划环评的负面清单内.同时根 据安徽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项目规划选址和产业环境 准入的初审意见(具体见附件),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选址和产业环境准入要求.

6 (2)土地利用规划 本项目位于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港大道

89 号.根据池州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总体规划,项目选址区域处于工业用地,符合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 利用规划要求. (3)与周边环境相容性 本项目位于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港大道

89 号.根据现场踏勘,厂区东 面为安徽钜固安全封条科技有限公司,南面为空厂房,西面为园区道路,隔路为高 新区管委会,北面为园区道路,隔路为睿成研发中心.项目周边无特殊保护文物古 迹、自然保护区和特殊环境制约因素.根据规划,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因此,本 项目建设不会改变用地类型. (4)建设条件可行性分析 项目所在地紧邻通港大道,路网畅通,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项目给水由园区 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供电由园区 10KV 高压电网引入,项目所在区域配套设施基 本完善,交通便利.从建设条件可行性分析,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5)环境承载力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标准;

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

主要地表 水体长江池州段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水质 标准要求.本项目在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可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选址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基本可行.

12、 三线一单 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 三线一单 的符合性分析如下: (1)生态红线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 (皖政秘〔2018〕

120 号)以及《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不涉及生态红线. (2)环境质量底线 ①根据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大气各监测点各项指标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

7 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说明大气质量较好,有一定环境容量;

正 常工作下,本项目各污染物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②根据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长江断面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 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表明地表水环境现状良好,均具有一定的环 境容量.本项目废水不直接向地表水体排放废水,项目区内冷却水经冷却塔后循环 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池州市城东污 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长江,本项目建成后对区域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③根据监测结果表明: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3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本项目各设备噪声经隔声降噪和距离削减后, 厂界噪声不超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位于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用电由园区供电管网提供,用水由 园区供水供给,余量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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