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9-07-17 |
5、 收取竞买保证金名称: 海口海事法 院;
开户行: 农行海口龙昆南支行;
帐号: 21104001040007570.竞买 保证金缴款用途处须注明 ( 2016) 琼72执恢9号 (如为代缴须注明代某 某缴款) .
6、 特别说明: 本次拍卖按现状拍卖, 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 切税费由各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法院不承担过户的风险.另根据 屯国让字 【2010】 335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第十六条 之约定, 海南屯昌颐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下称 受让人 ) 同意本合 同下宗地建设项目在2010年12月30日之前开工, 在2012年12月30 日之前竣工.第三十二条之约定, 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的, 闲置满一年 不满两年的, 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
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发建设 的, 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该地闲置尚未开发, 地上长满树木及杂草. 主拍单位: 海南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海口市龙昆北路30号宏源大厦12楼 联系
电话: (0898)
66753060、
66753061 协拍单位: 海南中南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海口市龙昆北路36号海外大厦三楼 联系
电话: (0898)66747557 协拍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