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07-17 |
4 油田 TZ4-S7-2 和TZ4-S6-53H 井地面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 (以下简称 《监 测方案》).依据监测方案,新疆水清清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
2019 年4月16 日-2019 年4月19 日对该项目产生的地下水、废气、噪 声等污染物排放进行了现场监测及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写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调查报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中
4 油田 TZ4-S7-2 和TZ4-S6-53H 井地面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新疆水清清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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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论 2.1 编制依据 2.1.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修正版),2018 年12 月29 日;
(3) 《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 (国 务院令
682 号,2017 年10 月1日);
(4)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境 影响评价报告书[2017]4 号,2017 年11 月22 日);
(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 394-2007);
(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石油天然气开采》 (HJ612-2011);
(7) 《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 (环办[2015]52 号,2015 年06 月04 日). 2.1.2 相关资料
1、《关于印发等两个办法的 通知》(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处室文件油质安字〔2017〕9 号,2017 年4月1日);
2、 《塔里木油田公司塔中油气开发部塔中作业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预案》(塔里木油田公司塔中油气开发部,2017 年6月);
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中
4 油田 TZ4-S7-2 和TZ4-S6-53H 井地面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新疆天合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中
4 油田 TZ4-S7-2 和TZ4-S6-53H 井地面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新疆水清清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0 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2017 年9月;
4、《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中
4 油田 TZ4-S7-2 和TZ4-S6-53H 井地面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 估报告》新环评估[2017]280 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017 年9月18 日;
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中
4 油田 TZ4-S7-2 和TZ4-S6-53H 井地面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新 环函〔2018〕187 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8 年2月7日;
6、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TZ4-S7-2 井、 TZ4-S6-53H 采油气工程环境验收监测方案》 (新疆水清清环境监测技术 服务有限公司,2019 年4月);
7、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提供的其他相关 资料. 2.2 调查目的 本项目验收调查目的: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中
4 油田 TZ4-S7-2 和TZ4-S6-53H 井地面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与环境影响评价时 设计情况之间的差异,分析因工程变化而产生的环境影响,提出减缓环 境影响的补充措施. (2) 调查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等方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 书和批复文件中所提环保措施的情况,分析其有效性,对不完善的措施 提出改进意见. (3)调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