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7-17 |
72 小时时间内发生损失, 任何两个 或两个以上
72 小时期限不得重叠. 第十五条 若本保险合同所列标的不止一项时, 应分项计算赔偿, 保险人对每一保险 项目的赔偿责任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合同明细表对应列明的分项保险金额, 以及本保险合同特 别条款或批单中规定的其他适用的赔偿限额. 在任何情况下, 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下承担的 对物质损失的最高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总保险金额. 第十六条 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大于或等于其应保险金额时, 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 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之外另行计算,最 高不超过被施救标的的应保险金额. 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小于其应保险金额时, 上述费用按被施救标的的保险金额与其应保 险金额的比例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之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被施救标的的保险金额. 被施救的财产中, 含有本保险合同未承保财产的, 按被施救保险标的的应保险金额与全 部被施救财产价值的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4 第十七条 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 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后,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 自损失发生之日起按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相应减少,保险人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 费. 如投保人请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 应按原约定的保险费率另行支付恢复部分从投保人请 求的恢复日期起至保险期间届满之日止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 第二部分 第三者责任保险部分 保险责任 第十八条 在保险期间内, 因发生与本保险合同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 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 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十九条 本项保险事故发生后, 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 对 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 合理的费用 (以下简称 法律费用 ) , 经保险人书面同意,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二十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