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9-07-17 |
或仅标示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及产地,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 到地市级地域. 4.1.6.1.3 受其他单位委托加工预包装食品的,应标示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或仅标示 委托单位的名称和地址及产地,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 4.1.6.2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生产者或经销者的联系方式应标示以下至少一项内容:电话、传真、网络联 系方式等,或与地址一并标示的邮政地址. 4.1.6.3 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区名(如香港、澳门、台湾),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 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可不标示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4.1.7 日期标示 4.1.7.1 应清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日期标示采用 见包装物某部位 的形式,应标 示所在包装物的具体部位.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标示形式参见附录 C). 4.1.7.2 当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个标示了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的单件预包装食品时,外包装上标示的保质期 应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计算.外包装上标示的生产日期应为最早生产的单件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