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17 |
3 月30 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 《关于开展创新企 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 . 这一新政的发 布, 不仅为优秀创新企业登陆资本市场开辟了 绿色通道 , 也 将今年以来持续升温的 独角兽 热推升到了新高度. 所谓 独 角兽 企业,最初由种子轮风投CowboyVentures 的创始人 Aileen Lee 在2013 年提出, 最初定义是 透过外部融资后估值达
10 亿美元以上的未上市初创企业 , 并用 独角兽俱乐部 指代那些罕见的 、 发展快速 、 能带给投资 人可观回报的初创企业.
2018 年初, 独角兽 在中国迅速成为网络热词. 大到 BATJ(百度、 阿里巴巴、 腾讯、 京东)等海外上市的 巨无霸 , 小到刚刚获得融资的各类 互联网+ 企业, 形形色色的 独角 兽 概念让人眼花缭乱. 而在 A 股市场上, 即将开席的资本盛宴也令各方垂涎. 与小米等 独角兽 相关的概念股连登涨幅排行榜前列, 多家 上市公司便纷纷发布公告拉关系、 攀亲戚 . 事实上, 业界对于 独角兽 的定义多沿用境外风投的共 识, 即成立未满
10 年、外部融资或估值
10 亿美元以上的未上 市企业, 估值超百亿美元的则被列为 超级独角兽 . 渣打银行 中国财富管理投资策略总监王昕杰认为, 在美国上市的 BATJ 并不在 独角兽 范围之内, 更不存在 独角兽 回归的议 题. 多位业界人士则表示, 对于试图从 独角兽 政策红利中 分羹的蹭热点行为, 投资者还需多留心, 别被乱花迷了眼. 找 背书 : 为未来上市获得优先条件 自从监管层就支持创新企业上市发出信号, 各种 独角 兽 榜单、 名录就层出不穷. 其中,
3 月下旬一份冠之以 科技 部认定 的《2017 年中国独角兽企业报告》 , 一度在网络上疯 传. 在这份
164 家企业入选的名单中, 互联网金融企业和电 子商务企业占比超过 30% , 曾陷入舆论漩涡的多家 P2P 企业, 以及与比特币挖矿相关的比特大陆赫然在列, 引发网友争 议. 尽管科技部此后澄清并未参与评选和发布 独角兽 企业 榜单, 这份标注着科技部下属事业单位之一 科技部火炬中 心 字样的榜单仍被部分投资者视为 背书 . 于是乎, 入选企 业弹冠相庆, 落榜企业则纷纷打探如何挤进榜单, 以便为日后 上市攒下优先条件. 为吸引创新企业落户, 多地政府也不约而同打出 独角 兽 牌. 成都欲打造全球首个 独角兽岛 , 天津要建 独角兽大 厦 , 珠海设立 独角兽投资基金 …… 是不是有了 背书 就能成为直通股市的 独角兽 ? 证监 会公布的试点范围给出了答案: 属于互联网 、 大数据 、 云计算 、 人工智能 、 软件和集成电路 、 高端装备制造 、 生物医药等
7 大 产业,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0 亿元人民币且估值不低于
200 亿元人民币的未上市企业. 星石投资合伙人、 首席策略师刘可认为, 明确行业范围和 规模门槛有助于严防一些企业伪装成 独角兽 扰乱资本市 场. 值得注意的是, 与美国 独角兽 集中于以技术创新为主 的人工智能、 大数据、 云计算以及医疗保健等领域不同, 当下 中国的 独角兽 更多来自文化娱乐、 教育、 游戏、 出行、 物流等 消费、 商业服务行业. 在王昕杰看来, 中国更应着眼于对新技 术、 新产业、 新业态、 新模式等 四新 产业的扶持. 这不仅有 利于资本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发展, 也将更快推进中国经 济结构与资本市场结构更加均衡. 惹忧虑: 严防 独角兽陷阱 监管层对于 独角兽 的 偏爱 , 本意在于吸引国内优秀 新经济企业登陆资本市场, 也为鼓励一级市场更多地投资于 创新型企业, 培育、 发掘更多的 独角兽 . 然而一些业界人士担忧, 对于创新企业 IPO 估值不低 于200 亿元 的界定标准, 可能引发部分企业通过最后一轮融 资 抱团取暖 , 通过虚高估值的方式达到 独角兽 标准. 事实上, 短短两三个月内, 逾千亿资本密集涌入斗鱼直 播、 寒武纪科技等 独角兽 企业, 这些企业的估值也随之水涨 船高. 此外, 《意见》 规定尚未盈利试点企业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 制人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在试点企业实现盈利前不得减持 上市前持有的股票, 但对于突击入股者及股权投资机构则留 下了可乘之机. 信达证券指出, 对于未来可能通过 IPO 登陆 A 股的 独 角兽 而言, 没有盈利指标可能加大其发展不确定性和市场波 动性, 投资弹性和风险将同步提升. 一家创投机构合伙人表示, 进入资本市场的 独角兽 应 是在新兴行业中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 如果某些 独角兽 在 自己所处的行业价值链中没有明确的地位, 过热的投资和过 高的估值或沦为 击鼓传花 的游戏. 原国泰君安证券总经济师谢荣兴则建议, 针对可能存在 的 独角兽陷阱 , 监管层应在调整上市规则的同时同步修改 减持标准, 如规定创始股东、 最后一轮融资方以及所有风投股 东必须三年以后减持, 控股股东包括最后一轮融资方应有三 年业绩承诺, 达不到预定目标则须按一定比例缩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