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07-17 |
1 必须在器材显著位置标注生产厂家名称、品牌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出厂日期等产品 信息铭牌,且不易脱落;
2 器材必须符合人性化设计,不能出现人员操作不便或不能发挥器材正常作用等情况;
3 器材电器线路、电器接地装置、各类接口(含油、水、电、气接口)必须符合中国标准,并能 与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现有器材的各类接口配套使用,操作说明等字体全部采用中文;
4 涉及配置燃油箱的器材,必须配置燃油箱滤网,燃油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在燃油箱显著位置用 中文标注说明;
5 器材各类仪表必须采用国际单位;
6 交货时随器材一起提供一份完整的配件目录中文手册、使用操作说明书及光盘(中文)、操作 维修手册(中文)、产品质量保修卡、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彩色复印件(主要针对防护装备, 国家未要求强制检验的除外)、消防器材跟踪服务卡(内含售后服务电话);
7 个别功能配件可能在下列技术参数详细表中未列出,但投标供应商不得以此作为拒配理由.交 货验收时,器材功能配件(如接口、开关、扳手等)必须齐全,确保采购人无需另行增加任何 功能配件即可正常使用. 项目编号440600-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