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07-17 |
(3)新增
2 条自动造型线浇注、冷却过程中产生的 粉尘、VOC,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UV 光氧化装置;
(4)新增
2 条自动造型线 落砂、清砂工序产生的粉尘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
(5)原有
1 条半自动造型线浇注、冷却、清砂落砂过程产生的粉尘、VOC,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UV 光氧化装置, (6)熔化浇注车间设屋顶二次除尘装置-脉冲袋式除尘器;
(7)混砂和砂处理过程产生的粉尘, 设1套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器;
(8)射芯造型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VOC,设置集气罩 +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UV 光氧化装置;
(9)清理车间抛丸机清理的粉尘,抛丸机分别 自带集尘系统,共设
1 台脉冲袋式除尘器.以上各污染源外排污染经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为各鼓风机、引风机、落砂段噪声、抛丸机噪声噪声.企业采取设备 进入厂房,加装隔声罩、采用基础减震,加装消声器等手段降低噪声影响. 固体废物:建设项目运营期所排放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除尘灰、废型砂以及生活垃圾. 其中炉渣、除尘灰、废型砂外销建材厂作为原料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由太谷县规定统一清运;
环 评要求各种固废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严禁在厂外乱倒乱堆. 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各污染物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 本区域环境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 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提交书面意见.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太谷县龙岗铸造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谷县胡村镇南阳村 联系人:杜建飞 邮编:030800
电话:13593105617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图1第一次张贴公告公示 图2第一次张贴公告公示 2.1.2 网络公示 为更好的与
2019 年1月1日实施的新的《公众参与调查办法》(生态环境 部令第
4 号)相衔接,本项目又按照新的公参办法补充进行了第一次网络公示. 公示时间为
1 月14 日,其公示的内容见表 2. 表2第一次公示 太谷县龙岗铸造有限公司全自动化造型生产线铸造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的有关规定,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 依法、有序、公开、便利 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现将太谷县龙岗铸造有限公司全 自动化造型生产线铸造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 太谷县龙岗铸造有限公司全自动化造型生产线铸造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太谷县胡村镇南阳村太谷县龙岗铸造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目前企业建有
1 条半自动造型生产线,为了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 平,拟增建
2 条全自动造型生产线,1 条混砂线、9 台射芯机、2 台抛丸机.本 次改扩建生产车间
4500 平方米,年生产玛钢管件由
8000 吨增至
1 万吨. 现有工程内容:企业现有
2 台冲天炉,1 条简易混砂、旧砂处理生产线,1 条半自动造型生产线,1 台抛丸机,其中冲天炉烟气设有旋风+多管空冷+脉冲布 袋除尘+脱硫设施,混砂、旧砂处理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