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07-17 |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蓝光集团 )关 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出质人: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质权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类型:质押式回购交易 初始交易日:2019年6月27日 购回交易日:2020年6月26日 质押的股份数量:66,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
2、质押股份性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质押期限:2019年6月27日至2020年6月26日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蓝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422,143,0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66%, 累计质押股份总数为1,042,374,000股,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3.30%, 占公司总股本的 34.93%.蓝光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铿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69,642,241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59.30%,累计质押股份总数为1,042,374,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8.90%,占公 司总股本的34.93%.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质押的目的:本次股份质押系蓝光集团融资需要. 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蓝光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 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在本次质押期内,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蓝光集团 将采取补充抵押物、追加保证金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平仓风险应对措施:若质押股份出现平仓风险,蓝光集团将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不会 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交易出现的其他重大变 动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9日 股票代码:000922 股票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6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华锐风电签署的 《 应收账款解决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应收账款的进展情况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19年1月10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 终止子公司与华锐风电签署的 〈 应收账款转让协 议〉并重新签署 〈 应收账款解决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在巨潮资 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 终止子公司与华锐风电签署的 〈 应收账款转让协 议〉并重新签署 〈 应收账款解决协议〉》,公告编号:2019-004. 2019年2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 关于子公司 与华锐风电签署的 〈 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公司子公司佳 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佳电公司 )收到了华锐风电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华锐风电 )开具的35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及15210.5666万元的商业承兑 汇票. 根据 《 应收账款解决协议》的约定,华锐风电应将其全资子公司华锐风电 ( 吉林)装备有 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吉林装备 )的100%股权抵押给佳电公司以作为上述15210.5666万元的商 业承兑汇票的保证. 上述质押的股权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并出 具了评估报告 ( 中企华评报字[2019]3598号),吉林装备的净资产评估值为15992.12万元.2019 年6月25日,公司与华锐风电签署 《 股权质押协议书》,并于2019年6月28日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手续,同日收到白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 《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