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2019-07-17

1、凯达化工于

2012 年7月11 日召开股东会,审议并批准了凯达化工股东向雅化 集团转让其所持股权的议案.泸州发展树脂有限公司持有凯达化工 22.4262%的股权, 作为凯达化工股东, 其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在股东会上表示赞成, 并在相关决议文件中 署名并加盖了公司印章.凯达化工股东会形成的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作为股权收购方, 我们查阅了转让方泸州发展树脂有限公司的股权代表委派文件和 其作为法人股东的股东会决议 (泸州发展树脂有限公司为国有控股企业, 其股东由泸州 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泸州北方科技有限公司组成, 其中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为国有独资企业、持股 51%,泸州北方科技有限公司为民营企业、持股 49%) ,履行了提 醒转让方股权转让所应履行程序的义务;

泸州发展树脂有限公司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 承诺: 本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时,泸州发展树脂有限公司是本协议项下所转让股权的 合法所有人,对所转让的股权拥有合法、完整的权利,依法有权签署该协议并将该部分 股权转让给雅化集团. 若泸州发展树脂有限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雅化集团合法权 益遭受损失的,泸州发展树脂有限公司应依法给予赔偿 ,所以本公司股权收购不存在 瑕疵,合法有效.

2、根据凯达化工股东会决议,2012 年7月19 日,泸州发展树脂有限公司法定代 表人代表公司与雅化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泸州发展树脂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凯

4 达化工 22.4262%的股权全部转让予雅化集团,凯达化工于

2012 年8月22 日办理了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

3、雅化集团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了相应的股权转让款,泸州发展树脂有限公司向雅 化集团出具了收款收据.

四、泸州发展树脂有限公司就该事项的有关说明 泸州发展树脂有限公司为完善其内部程序,该公司于

2012 年11 月20 日在重庆联 合产权交易所发布信息,挂牌出让其所持凯达化工 22.4262%股权.公司知晓后及时就 该事项与泸州发展树脂有限公司进行了交涉,该公司于

2012 年11 月23 日上午撤销了 该挂牌. 对此次挂牌公告事件该公司向本公司和凯达化工出具了相关的书面说明, 具体 如下:

2012 年11 月22 日,泸州发展树脂有限公司就其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出让 所持凯达化工 22.4262%股权事宜作出了书面说明,全文如下:

1、本公司已于

2012 年7月同意将其所持凯达化工 22.4262%的股权转让予四川 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雅化集团 ) ,且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按 协议约定收到相应的股权转让款,对雅化集团合法持有该股权不存在异议.

2、本公司属于拥有国有股份的企业,在办理相应国有资产转让手续时需相应的程 序支持, 因而需履行在产权交易所挂牌出让手续, 不会对雅化集团持有该股权造成任何 影响.

3、对于此次履行挂牌出让事项给雅化集团造成的影响,本公司表示诚挚的歉意.

2012 年11 月23 日,泸州发展树脂有限公司对于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告 资料中披露的凯达化工股权比例与雅化集团公开披露的数据不一致的问题, 作出了如下 说明:

1、由于本公司提供的部分资料未及时得到更新,导致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挂 牌公告(简称 挂牌公告 )中所披露的股权数据与凯达化工此前工商登记........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