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7-17 |
2、验收依据 (1) 国务院关于修改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的决定, 国务院令[2017] 第682 号(自2017 年10 月1日起施行);
(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 国环规环评 〔2017)
4 号(自2017 年11 月20 日起实施);
(3)《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
14 号(2013 年2月27 日);
(4)《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规定》(苏环委(98)1 号) (1998 年1月4日);
(5)《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通知》(江苏省环 境保护厅苏环监[2006]02 号)(2006 年2月20 日);
(6)《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江苏省环境环保局, 苏环控[97]122 号文)(1997 年9月21 日);
(7)《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江苏省人大委员会,2009 年9月23 日);
(8)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相关工作的 通知 (苏环规z2015{3 号)(2015 年10 月10 日);
(9)《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 办z2015{256 号)(2015 年10 月25 日);
(1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2017-06-01 实施);
(11)《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 (环办[2015]113 号)(2015 年12 月30 日);
(12)《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苏环办[2018]34 号(2018 年1月26 日);
(1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附件)》(生 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第
9 号);
(14)《1.7 万吨添加剂和助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江苏绿源 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2018 年4月);
第3页共25 页(15)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对《关于南京扬子精细化工有限责 任公司 1.7 万吨添加剂和助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宁新区管 审环建[2018]2 号,2018 年4月23 日);
(16)江苏中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2018)环检(中气)字第 (1340)号. 1.7 万吨/年添加剂和助剂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固体废物专篇) 第4页共25 页
3、工程建设情况 3.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南京扬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方水西路
99 号,项目位于 南京化学工业园内,东北侧为方水西路,过路为塞拉尼斯,南侧为扬子污水处 理厂,东侧为利民西路,其卫生防护距离
100 米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本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3.1-1,建设项目周围情况示意图见图 3.1-2.厂 区平面布置见附图 3.1-3. 1.7 万吨/年添加剂和助剂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固体废物专篇) 第5页共25 页图3.1-1 本项目地理位置 项目所在地 1.7 万吨/年添加剂和助剂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固体废物专篇) 第6页共25 页图3.1-2 建设项目周围情况示意图 1.7 万吨/年添加剂和助剂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固体废物专篇) 第7页共25 页图3.1-3 本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及监测点位图 1.7 万吨/年添加剂和助剂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固体废物专篇) 第8页共25 页3.2 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年产 0.5 万吨聚乙烯蜡产品、年产 0.2 万吨氧化聚乙烯产品 生产线. 建设情况见表 3.2-1. 表3.2-1 建设情况表 项目执行情况 环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