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7 |
14、主要生产设备 根据生产工艺要求,项目使用的各类设备详见表 1-4. 表1-4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台/套) 备注
1 生物质锅炉 YLW-1400Ma
1 台--
2 涂胶机 /
2 台--
3 预压机 BY814X8/40-1
1 台--
4 热压机 BY214X8/50-15
1 台--
5 锯板机 BJC1226
1 台--
6 跑车木工带锯机 HBY2001-061
1 台--
7 叉车 CPC30-AG2
1 辆--
4
三、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产品产业政策符合性 对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本) 》 (2013 修正) 与《淮安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7 年版)》 ,建设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11 本) 》 (2013 修正)及《淮安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7 年版)》中 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故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土地政策符合性 对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 以及《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 》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 》 ,建设项目不属于其规定的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项目范围,可视为允许类项 目.
3、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建设项目位于金湖县银涂镇唐港街东桥东,用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建设项 目选址交通方便、有充足的水源;
项目所在区域内电力、给水、交通等基础配套设 施齐全.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的选址合理.
4、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 号相符性分析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2013〕
113 号)生态红线区域实行分级管理,划分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一级管控区 是生态红线的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
二级 管控区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实行差别化的管控措施,严禁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 建设活动.经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对照可知(见表 1-5) ,建设项 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红线管控区区域范围内,符合要求.建设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红线 位置关系,见附图四.
5 表1-5 《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地区红线区 名称 主导生 态功能 红线区域范围 相符性分 析 一级管控区 二级管控区 金湖县金湖县饮 用水水 源保护 区水源水质 保护 一级管控区为一级 保护区,范围为:取水 口上 游各1000米,及其 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 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 两岸大堤之间的陆域范 围 二级管控区为二级保护 区, 范围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 溯、下延2000米的水域范围和 二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大堤之 间的陆域范围 建设项目 不在
一、二 级管控区 范围内,符 合规定 金 湖县重 要湿地 湿 地生态 系统保 护 一级管控区为鸡鸣 荡东侧金湖县湿地自然 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 位于入江水道改道段(即 金湖入江水道漫水闸以南)、 以及金宝南线以南、 邮湖大堤 以东以南高邮湖范围,除鸡鸣 荡东侧金湖县湿地自然保护区 核心区、 缓冲区外, 其余为二 管控区 建设项目 不在
一、二 级管控区 范围内,符 合规定 金 湖县第 二饮用 水水源 保护区 水 源水质 保护 一级管控区为一级 保护区,范围为:取水 口(东经118°56′10″,北纬33°24′)上下游各1000 米,及其岸背水坡之间 的水域范围和一级 护区 水域与两岸大堤之间的 陆域范围 二级管控区为二级保护 区,范围为: 一级保护区以外 上溯、下延2000米的水域范围 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大堤 之间的陆域范围 建设项目 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