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8 |
2019 年1月国家生态环境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 个汉字) .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 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 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 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 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塑料制品加工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汕头市金江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通讯地址 汕头市龙湖区泰山路与黄河路交界东南侧之一 联系电话 **** 传真 邮政编码
515000 建设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泰山路与黄河路交界东南侧之一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292 塑料制品业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300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300 总投资 (万元)
5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15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30%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9 年3月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概况 汕头市金江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加工生产项目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泰山路与黄河 路交界东南侧之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 N23°23′41.99″ 东经 E116°44′40.03″.本项 目投资
50 万元,主要从事塑料餐具、杯具制品加工生产,年产量为
500 吨. 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 年1月1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3 年9月1日起施行,2016 年修订)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条例》 (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 年10 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 建设单位委托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7 年本)及《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 (2018 年4月) ,本项目属于 十
八、橡胶和塑料 制品业 ―
47、塑料制品制造 ― 其他 类别的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技术人员通过对项目现场开展走访调查,收集了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结合相 关技术导则、规范的要求,完成《汕头市金江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编制,供建设单位呈环保主管部门审查,以期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提 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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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概况
1、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泰山路与黄河路交界东南侧之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 N23°23′41.99″ 东经 E116°44′40.03″.地理位置见附图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