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9-07-18 |
16 天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在投标 截止日期
15 天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分发给 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3.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2.3.1. 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于开标前
15 天以书面或在相关网站公告的形式通知 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或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 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予书面确认的,视为已收到通知,该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为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补充或修改不足
15 天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征得已获取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同意并书面确认后, 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没有对补充或修 改文件予以书面确认的投标人的投标. 2.3.2. 招标过程中的一切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 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2.3.3. 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理解招标文件的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 期和开标时间, 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 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 文件收受人,并在投标邀请所述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编写 3.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 并保证 项目名称:增城区正果镇 2016~2017 年度水利设施维修养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MZB2016008
7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确保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 在投标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直接导致投标文件无效,并承担 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1.2. 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 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经公证处公 证)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国 际公制单位. 3.1.3. 投标人须用人民币作为报价的货币单位.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 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