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9-07-18 |
4000 吨塑料软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提出以下审批意见: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昌乐县五图街道新昌路以西、永安街以北,项目法人代表郭成明.
项目总投资
2605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0 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 7890.3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3500 平方米,包括:钢丝管生产车间
1 座,建筑面积
950 平方米;
造粒车间
1 座,建筑面积
380 平方米;
水带车间
1 座,建筑面积
360 平方米;
线管车间
1 座,建筑面积
750 平方米;
仓库
1 座,建筑面积
680 平方米;
综合用房
3 座,建筑面积
380 平方米.项目购置钢丝管 生产线、线管生产线、造粒生产线、水带生产线共计
25 条.项目原辅材料为 PVC、DOP、氯化石蜡、钢丝、线.项目 造粒工艺流程为:PVC、DOP、氯化石蜡―混料―造粒―成型颗粒;
钢丝管生产工艺流程为:成型颗粒(钢丝―弹簧绕 簧)―熔融挤出―冷却―牵引―裁断―检验―包装入库;
水带生产工艺流程为:成型颗粒(线―绕线)―熔融挤出― 冷却―裁断―收卷―检验―包装入库;
线管生产工艺流程为: 成型颗粒―熔融挤出―冷却―牵引―绕线―熔融挤出― 冷却―牵引―切割―包装入库.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
4000 吨塑料软管的生产能力.在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能够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同意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须重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以下要求:
1、严格遵守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原则.
2、严格按照审批工艺和审批范围组织生产.项目不得外购废旧塑料进行生产,必须采用优质原料进行生产.
3、项目采用电(空调)制冷和取暖,生产过程全部采用电加热,不得新上燃煤(燃油)锅炉.
4、项目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用于周围农作物追肥,不得外排.项目必须 采取严格防渗措施,不得造成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
5、项目造粒投混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治理后通过
15 米排气筒 P1 排放,排放确保满足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造粒熔融挤出产生的有机废气(以VOCs 计)经"集气罩 +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后通过
15 米排气筒 P1 排放,钢丝管熔融挤出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VOCs 计)经"集气罩 +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后通过
15 米排气筒 P2 排放,水带熔融挤出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VOCs 计)经"集气罩+ 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后通过
15 米排气筒 P3 排放,线管熔融挤出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VOCs 计)经"集气罩+ 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后通过
15 米排气筒 P4 排放,排放确保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 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要求和表
3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6、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
7、 项目产生的边角料、 不合格品、 废包装材料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