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9-07-18 |
四、相关实例 甲与乙结婚后,生了儿子丙、女儿丁,丙生了女儿己,己生了儿子 庚,请问:丁与庚之间是几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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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亲属继承 案例式 ?民法第969条 称姻亲者,谓血亲之配偶、配偶之血亲及配偶之血亲之配偶. 案例 甲男及乙女是夫妻,甲与前妻Y生了儿子丙,乙与前夫X生了儿子 丁,丁又娶了戊.请问:甲与丁之间,是不是有姻亲关系?甲与戊之 间,是不是有姻亲关系?丙与丁之间,是不是有姻亲关系?
一、思考焦点 什麽是姻亲? 图示:
二、问题论述 1.配偶 就是夫妻 2.姻亲 是指因为结婚而发生的亲属关系,包括三种:血亲之配偶、配偶之血 亲、配偶之血亲之配偶.
三、案例结论 甲男及乙女是夫妻,甲虽然与前妻Y已经没有婚姻关系,但是丙仍然 是甲的儿子,同样的道理,乙虽然与前夫X已经没有婚姻关系,但是丁仍 然是乙的儿子,所以就甲观之,丁是甲的配偶乙的血亲(配偶之血亲), 然就丁观之,甲是丁的血亲乙的配偶(血亲之配偶),故甲、丁之间有姻 亲关系.而丁又娶了戊,是甲配偶乙的血亲丁的配偶(配偶之血亲之配 Y前妻 甲男 乙女 X前夫 丙子 丁子 戊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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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通则第一部分?
第一章 偶),故甲、戊之间有姻亲关系.然而,丙是甲的血亲,不是乙的血亲, 而丁是乙的血亲,不是甲的血亲,所以,丙与丁之间是(血亲之配偶之血 亲),故丙与丁彼此间没有姻亲关系.
四、相关实例 甲的女儿乙嫁给丙为妻,甲与丙的父亲丁之间(俗称「亲家」),有 无姻亲关系?
五、重要判解 司法院30年院字2209号解释 血亲之配偶之血亲,不在民法第969条所定姻亲围之内,甲之女乙 嫁与丙为妻,甲与丙之父丁,自无姻亲关系. ?民法第970条 姻亲之亲系及亲等之计算如左:
一、血亲之配偶,从其配偶之亲系及亲等.
二、配偶之血亲,从其与配偶之亲系及亲等.
三、配偶之血亲之配偶,从其与配偶之亲系及亲等. 案例 甲男及乙女是夫妻,甲与前妻生了儿子丙,乙与前夫生了儿子丁, 丙娶了戊,丁又娶了己.请问:乙与己之间的亲系及亲等?戊与甲之间 的亲系及亲等?戊与乙之间的亲系及亲等? 图示: 前妻 甲男 乙女 前夫 戊女 丙子 丁子 己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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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亲属继承 案例式
一、思考焦点 姻亲的亲系及亲等,应该要如何计算?
二、问题论述 1.血亲之配偶之亲系及亲等 一个人和他血亲的配偶,其间的亲系及亲等之计算,是和他血亲的关 系相同.上例中,丁是乙的直系血亲卑亲属(儿子与母亲之关系,而且是 直系血亲一亲等),己是丁配偶的关系,依民法第970条第1款规定,己从 其配偶丁之亲系及亲等计算,故乙与丁是直系血亲一亲等,因此乙与己是 直系姻亲一亲等. 2.配偶之血亲之亲系及亲等 一个人和配偶的血亲,其间的亲系及亲等之计算,是和配偶与他血亲 的关系相同.上例中,戊与甲之间的亲系及亲等,是和配偶丙与甲的关系 相同.丙是甲的直系血亲卑亲属,戊因为是丙配偶,依民法第970条第2款 规定,戊从其与配偶丙之亲系及亲等计算,故丙是甲的直系血亲一亲等, 因此戊是甲的直系姻亲一亲等. 3.配偶之血亲之配偶之亲系及亲等 一个人和配偶之血亲之配偶,其间的亲系及亲等,是和配偶与他姻亲 的关系相同.上例中,乙是戊配偶丙的血亲甲的配偶,戊和乙的关系,与丙、乙之间的关系一样,依民法第970条第2款规定,戊从与配偶丙之亲系 及亲等计算,都是直系姻亲一亲等. 以上姻亲亲系及亲等之计算,是把夫妻看成一体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