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8 |
建设单位:苏州帆佳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渭西塘角村;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情况:属于内资项目,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3000 万元,租用渭西村 1000m2 标 准厂房进行生产,新增职工
10 人,8 小时白班制,每年工作
300 天.
2、建设项目产品方案、公用及辅助工程 建设项目产品方案见表 4,公用及辅助工程见表 5. 表4建设项目产品方案 序号 工程名称 产品名称 设计能力 年运行时数
1 生产车间 特种预拌砂浆
5 万吨/年2400 小时
2 生产车间 普通预拌砂浆
40 万吨/年2400 小时 -
4 - 表5公用及辅助工程 工程名称 建设名称 设计能力 备注 黄砂堆场 1120m2 湿黄砂堆放区,依托出 租方 粉煤灰筒仓 200t*1 个 储存粉煤灰,位于生产 车间内部 水泥筒仓 200t*2 个 储存水泥,位于生产车 间内部 外加剂筒仓 100t*1 个 储存外加剂,位于生产 车间内部 贮运工程 干黄砂筒仓 200t*2 个 储存烘干后的黄砂,位 于生产车间内部 给水(自来水) 360t/a 当地自来水管网 排水(生活污水) 300t/a 拖运至苏州市相城区 渭塘镇渭西污水集中 处理厂处理 公用工程 供电
60 万度/年 当地电网 烘干筒粉尘(MCQ864 脉冲除尘器)
1 套,风量 70000m3 /h 经1#排气筒达标排放 混合搅拌粉尘(MCQ60 脉冲除尘器)
1 套,风量 6000m3 /h 无组织排放 废气 治理 筒仓粉尘(DMCC15 仓 顶除尘器)
4 套, 每套风量 1500m3 /h 无组织排放 噪声治理 隔声减震、距离衰减 厂界达标 环保工程 固废处置 生活垃圾 垃圾桶若干个 临时收集 项目具体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项目车间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2,项目所在地周围环 境概况图见附图 3.
3、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属于 C3039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修正)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 (苏政 办发[2013]9 号)及《关于修改部分条目的通知》 (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 年本)》等国家和地方性产业政策,本项目不在鼓励、淘汰、禁止和限制之列,属于 允许类,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4、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距离太湖约
22 公里,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 -
5 - 防治条例》第四十五条,对太湖流域
一、
二、三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活动:
(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 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
(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 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
(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
(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
(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
(七)围湖造地;
(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本项目从事 C3039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不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禁止建设项目;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最终进入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渭西污水集中处理厂 处理,不新增排污口,不属于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因此符合《江苏省太湖 水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