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18 |
2018 年09 月19 日至
09 月22 日委托重庆开元环境监 测有限公司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规范》对该项目进行了连 续4天的竣工验收监测, 并于
2018 年11 月14 日形成了该项目的竣工验收监测报 告.
2018 年12 月15 日, 重庆凯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组织了有关单位及专家召开 了重庆凯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
30 万立方米页岩空心砖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聘请了三位评审专家.会议参加单位有重庆市巴南区环境 保护局、重庆凯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重庆正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 告编制单位)、重庆开元环境监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等.验收组勘探了 现场,听取建设单位对本项目在建设中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 三同时 制度情况 及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情况的介绍、重庆正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竣 工环保验收监测情况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二、验收依据 2.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2.1.1 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1月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9月1日实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年8月29 日修订);
3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7 号,
1996 年10 月29 日公布);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13 年6月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3月);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2月29 月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 年);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 年11 月1日);
2.1.2 地方法律法规 (1)《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17 年3月29 日修订,2017 年7月1日起施行);
(2)《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渝府令〔2013〕272 号);
(3)《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渝府令〔2013〕270 号);
(4)《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7 年6月1日起施行);
(5)《重庆市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7-2016);
(6)《工业锅炉及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HJ462-2009);
(7)《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8)《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 50264-97);
(9)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J126-89);
(10)《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 J229-1);
(11)《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5-97);
(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
(1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7-96);
(14)《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废气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 年12 月);
(1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污水、 废气、垃圾)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78 号;
(16)《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方案》渝环发[2002]27 号;
(17)《重庆市排污口设置管理办法》(渝府发[2005]36 号).
4 (18)重庆凯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提供的本项目相关资料及我公司专技人员 现场踏勘资料. 2.1.3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环境保护部) 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决定 (1) 《重庆凯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