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9-07-18 |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第二条;
1.4.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6 -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 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 1.11 偏离与分包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含答疑)、修改、补充构成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8月10 日10 时00 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修改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对投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证明等成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及时间:以转帐方式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至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 在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收 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银行转帐以到帐时间为 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帐,其投标无效. 全称: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灵宝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号:09301001600000189 注: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项目编 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 -
7 - 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叁万元整($:30000 元);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 份要求 近3年(2014.1.1-至今)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 况近3年(2014.1.1-至今)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方案 不允许 3.6.2 签字或盖章要求 见投标文件的编制. 3.6.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版 U 盘1份(含投标文件正本及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等所有投标内容文件),不允许递交备选 方案 3.6.5 装订要求 胶装,并逐页标注页码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外封套:外封套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及 开标前不得开 启 字样. 内封套:内封套上写明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7 年8月10 日10 时00 分整 开标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和监督部门代表共同检查标 书密封情况,并在密封情况检查表上签字确认;
开标顺序:投标文件递交的逆顺序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或随机在专家库中抽取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1.2 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名-8-中标人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 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 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 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将依序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 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