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9-07-18 |
20 项左右,省 级财政资助每项
20 万元,主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支持. 第三条 申报条件 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含服务国家特需项目高校) 均可申请主办,申请承办的院系应具有省优势学科或重点学 科.已申报主办江苏省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的学科,当年度 不可同时申报主办江苏省暑期学校.
(一)申报的主题应体现本学科前沿理论与研究热点, 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二)暑期学校聘请的专家学者整体水平较高,教学安 排科学,组织方案合理.
(三)申请单位具备举办暑期学校所需要的各类资源与 ―7― 条件,保证暑期学校各项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 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江苏省研究生暑期 学校申报书》 ,由培养单位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发文公 布当年度江苏省研究生暑期学校名单. 第五条 申报限额 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含国立特需)每年限报
2 项,硕士 学位授予单位(含国立特需和省立特需)每年限报
1 项. 第六条 项目管理
(一) 暑期学校命名. 经批准的暑期学校统一名称为 ** 年江苏省研究生**(学科、领域或主题名称)暑期学校 , 办学周期一般在
10 天左右.
(二)组织实施.暑期学校由主办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主办单位应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做好组织 协调工作,为暑期学校的教学双方创造便利条件,调动研究 生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发挥有关专家学者的知识传授、学 术指导与治学作风熏陶的作用,保证暑期学校的质量与效 益.主办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本校的具体实施细则.
(三)学员管理.暑期学校主办单位应提前公布本期暑 期学校的招生简章,并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和生源组织工作. 暑期学校研究生规模控制在
100 人左右,其中校外研究生所 ―8― 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主办单位要强化安全意识,加强 学员安全教育,确保学员人身、财产安全.
(四)课程设置.暑期学校的教育教学内容原则上应包 括特色专业课程、前沿讲座、学术报告及研究生间的学术交 流等内容.适当组织技能培训、实验室和产学研基地调研、 文化交流活动等.
(五)结业管理.学习结束,经考核合格的学员由省学 位委员会办公室和主办单位颁发暑期学校结业证书,合格学 员可据此向培养单位申请
2 个学分.
(六)条件保障.主办单位为全体学员免费提供教材和 讲义等学习资料、图书文献资料以及网络检索等必要的学习 条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并为校外学员免费提供食宿,也 可为省外的学员报销交通费用.
(七)绩效评价.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对暑期学校实施 情况及成效进行评价,对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管理工作者予 以表扬.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暑期学校审批的重要依据. 暑期学校主办单位须在暑期学校活动结束
3 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