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2019-07-18
1 附件:

2018 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 改革各项要求, 以构建年报公示 常态长效机制,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目标, 树立"公示即监管" 的理念, 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服务意识、夯实监管基础、完善工 作机制, 有效推动我市市场主体全面依法年报的信用意识和责 任观念, 发挥年报制度对各类市场主体诚信自律、全面实施信用 监管的引导和促进作用,推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更上新台阶.

(一)年报报送主体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 行办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 规定, 凡2018 年12 月31 日前在我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 企业、 企业分支机构、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个体工商户,应在

2019 年1月1日至

6 月30 日期间,依法向各级登记机关报送并公示

2018 年度报告.海关企业"多报合一"年报的上报时间和方式今 年同步进行.

(二)年报报送公示方式 各类市场主体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 管理厅 (知识产权局 ) 官网(http://www.ngsh.gov.cn) 或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http://gsxt.saic.gov.cn), 按照年报提示和流程说明, 在线填报并公示年度报告.个体工商

2 户选择公示年报信息的, 可以按照企业登录方式在线填报,选择 不公示年报信息的, 应填报纸质年度报告提交给所在地市场监 督管理局分局.

二、工作步骤, 时间安排

2018 年度全市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总体按照以下五个阶 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 年1月31 日前) 根据 《关于印发 的通知》 (宁市监办发[2019]6 号)文件精神,两县局和市局各分 局要认真制定

2018 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方案和计划,通过 各类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及时发布

2018 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 作通告, 精心组织安排, 做好动员部署, 尽快启动年报公示工 作.

(二)集中实施阶段(2019 年6月30 日前) 落实各项宣传、服务、指导、督促措施,坚持由点及面、由 浅入深,推动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及时报送公示

2018 年度报告.两 县局、市局各分局要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对企业负责人、工商联 络员、年报工作人员和相关行业协会人员培训(市局各分局开展 年报培训时,可以请法制科工作人员给予年报指导), 提升组织 和服务市场主体年报工作能力;

继续强化年报公示的督查通报制 度,从2019 年5月1日起,市局将继续对各单位开展市场主体年 报公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确保年报公示率保持较高水平.

(三)年报整理阶段(2019 年7月1日至

7 月31 日)

3 市局各分局要认真全面梳理

2018 年度年报公示工作中存在 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法制科做好未 年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后续列异, 列严公示等惩戒管理工作, 着手部署开展年报公示信息"双随机、 一公开" 抽查检查工作. 各分局负责做好未年报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工作.年 报期结束后, 请两县局、各分局于

2019 年7月25 日前将年报公 示总结报送至法制科.

(四)抽查检查阶段(2019 年8月1日-10 月31 日) 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的范围、程序和要求, 以开展年报公 示信息抽查检查活动为依托, 依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 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的相关要求, 整合各业务条线抽查项目,对 抽查对象和检查方式相近的事项, 应当在计划中合并安排抽查, 实现多部门联合集中检查, 进一步推动"双随机"工作落实.随 机抽查中, 确保抽查工作规范透明、公平公开.今年,企业年报 信息随机抽查率为 5%, 有条件的单位还可以根据实际开展一些 特定领域、行业的企业年报公示信息和即时信息的定向抽查检查 专项行动.抽查结束后, 要依法做好联合惩戒等各项后续工作. 随机抽查结果不论是否发现违法问题都应当归集到企业名下,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依法公示, 以确保抽查 检查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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