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8 |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字(两个英 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 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 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 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 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 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 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惠州市宏锐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惠州市宏锐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黄雄新 联系人 黄雄新 通讯地址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潼侨镇金星村河背村民小组厂房 联系电话
13828813836 传真 ―― 邮编
516000 建设地点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潼侨镇金星村河背村民小组厂房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扩建迁建补办 行业类别及代码 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 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m2 )
1850 建筑面积(m2 )
1850 总投资(万元)
500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总投 资比例(%)
2 评价经费 (万元) ―― 拟投产日期
2019 年3月
一、项目任务由来 惠州市宏锐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拟选址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潼侨镇金星村河背村民小组 厂房,中心位置经纬度为北纬 23° 2′39.46″(23.044218° ),东经 114° 16′27.78″(114.274240° ), 项目的占地面积 1850m2 ,建筑面积 1850m2 ,主要为
1 栋1层厂房.项目投资
500 万元,从事 包装产品的生产,年产量为
1500 万件,原材料为珍珠棉,产品主要用于电子产品的包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
44 号,2017 年9月1日起施行)以及《关于修改 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和广东 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该 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不涉及人造革、发泡胶等有毒原材料,不以再生塑料为原料, 无电镀或喷漆工艺,属于 十
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中 47.塑料制品制造 中 其他 , 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建设单位委托广东森海环保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 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充分收集有关资料、深入进行现场踏勘后,依据国家、地方的 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在建设单位大力支持下,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