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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12 月18 日,池州市环保局以池环项[2014]96 号文《关于青阳县丁桥镇工业 集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对丁桥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评出具了审 查意见. 本项目为童车及其配件生产项目, 属于轻工机械行业, 符合集中区的产业规划. 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电能,满足使用清洁能源的要求;
本童车产业园正在建设集中式污 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厂内预处理后可与其接管进行集中处理.因此,本项目建设与青阳县丁桥镇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环评及批复相符.
5、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青阳县丁桥镇马塘村,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厂区北侧隔园区道路为池
6 州市至爱童车有限公司,东侧紧邻园区道路,南、西侧为空地.项目 50m 环境防护距离 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项目选址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及其他生态敏感区和文物保护单位.本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各类污染物经 处理和控制后,对各环境要素产生不利影响不显著,项目的建设选址从环境角度而言基 本可行,与周边环境相容.
6、建设项目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三线一单 指的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及负面清单. (1)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青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 ,青阳县生态保护红线 范围主要包括两种类型,即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为安徽青阳盘台省级自 然保护区、九华山风景名胜区(部分) 、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部分) 、安徽九华山国家 地质公园(部分) ;
九华山风景区(部分)位于朱备镇西部、陵阳镇西部,少量位于蓉 城镇南部、安徽青阳盘台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杨田镇,总面积 2086.71 公顷.本项目位 于青阳县丁桥工业集中区(青阳县丁桥镇马塘村) ,本项目不在青阳县生态保护红线范 围内(具体见附图 1-2) . (2)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区为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需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 标准要求;
纳污水体七星河需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 求;
声环境功能为
3 类区,分别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的中
3 类标准.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可知, 项目所在区域各环境功能区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同时, 由本次评价对拟建项目的工程分析内容和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本顶日在生产过程中 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评价区域地表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均在环境 承载力范围内,不会降低现有环境功能.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清洁能源电能, 其电力消耗量为
170 万度/年;
项目用水消耗 量为 1350t/a.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做的固废资源利用最大化. 项目建 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丁桥镇工业集中区总体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规划环 评审查意见(池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