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9-07-18 |
(二)强化考核问责.制定对经济开发区、各乡镇的党委、 人大、 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细则, 对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状 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公众满意程度等相关方面开展考核. 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 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严格责任追究.对经济开发区、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及各有 关部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生态文 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执行不到位、污染防治攻坚任务 完成严重滞后、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约谈主要负责人, 同时责成其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对年度目标任务未 完成、考核不合格的乡镇(经济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 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优评先.对在生态环境方面造成严重 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对不顾 生态环境盲目决策、 违法违规审批开发利用规划和建设项目的, 对造成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