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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环函
4 山东民通环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2012〕263 号)文件符合性分析 拟建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 号文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 号文的符合性 基本 原则
263 号文具体规定 本项目情况 符合 情况
(一) 建设项 目立项 和环评 审批程 序规定 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 (国办发〔2007〕64 号)的有关规定. 1.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 建设单位应首先向发 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依据项目建议 书批复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2.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 建设单位可直接申请 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3.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 建设单位必须首先向 发展改革等项目备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方 可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本项目为备 案制,目前已 在庆云县发 展和改革局 备案 符合
(二) 建设项 目审批 的必备 条件 认真落实 《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 三同时 制度的 意见》(鲁环发〔2007〕131 号)的有关规定. 1.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技术 规范及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 2.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 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建设项目所在地必须完成减排任务, 建设项目必须 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或无主要污染物排放的证 明文件. 4.扩、 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原有项目已落实环评和 三 同时 制度,污染物达标排放,按期完成治污减排任务. 5.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项目符合环 境保护法律 法规、产业政 策等相关要 求;
项目所在 地环境质量 符合所在地 县级以上生 态保护规划 和环境功能 区划要求 符合
(三) 加强环 境风险 管理的 要求 根据《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 通知》(环发〔2005〕152 号)及《关于构建全省环境安全 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鲁环发〔2009〕80 号),建设项目 环评必须开展环境风险评价工作. 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 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 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 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可行的预警监 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 3.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 应 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 不得审批该建设项目. 4.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 开展了环境 风险评价工 作 符合
5 山东民通环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方可进行相关环评工作.
(四) 建设项 目审批 的限制 性要求 根据《关于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监督检查 的意见》(环发〔2009〕62 号),涉及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 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 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 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 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 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 审批. 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 没有完成 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 一律不批. 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 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 律不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