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8 |
7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项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第
2 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
0 1 1年本)》(2
0 1 3修订)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 淘汰类,因此确定为允许类;
同时本项目符合《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第
四、重点 领域,
(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2
6 )废塑料:重点开发废塑料回收、分拣、清洗和分离等 预处理技术和设备,鼓励废旧塑料瓶、废旧地膜高值利用,推广废塑料再生造粒和改性以及生 产木塑制品的相关要求.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8 、外环境关系及规划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于广安市前锋区龙滩镇龙滩村
9 、1 0组,是租用原口袋厂厂房和办公楼,租 用后未改变其用地性质,符合相关土地利用规划. 根据现场调查在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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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m范围内也没有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 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 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项目村级公路可直通厂区,交通运输便利,有利于本项目的建设. 因此,项目选址合理, 符合当地规划. 在其外环境关系中,北面距本项目
8 m处为原口袋厂用地,现业主已租用,作为仓储用 地;
北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