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9-07-19 |
台湾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契约编号: S1-19-032
1 契约主文 立契约书人:台湾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以下称「乙方」) 爰甲方拟委托乙方办理「高铁OCS下三线铁件暨电杆除锈补漆更换维修人力支援服务」, 经甲、乙双方同意订定本契约书,约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 契约文件
一、 本契约包括契约主文及所列附件及嗣后之修正文件.各项文件之内容应互 为补充解释.倘其内容有所歧异时,除另有规定外,其优先适用之顺序如 下:
(一)契约主文.
(二)附件
一、工作说明书.
(三)附件
二、工作指示单
(四)附件
三、支援服务人员报到签认证明单 或 验收纪录表.
(五)附件
四、契约工作计价方式.
(六)附件
五、台湾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安全卫生条款.
(七)附件
六、合作厂商作业人员个人资料保护权益事项.
二、 对前项任一契约文件之修正优於原契约文件,且以最后发生者优先适用.
三、 凡本契约之修正、补充或变更以及放弃其中任何条件或条款,非经双方书 面同意者不生效力. 第二条 契约标的
一、 本工作围详如附件一所示.乙方应依「工作指示单」(如附件二)办 理本服务,及甲方代表通知之时间及地点向甲方代表指定之人员报到 后,经甲方代表指定之人员依「支援服务人员报到签认证明单 或 验收 纪录表」(如附件三)格式所签认之证明单,并依契约规定之期限内 完成,由甲方依实际完成之数量按月验收及计价. 台湾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契约编号: S1-19-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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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服务支援/工作地点为高铁全线(包括正线、各车站、变电站、基地)等区域.
三、 如甲方认有必要,得要求乙方於开工日前完成经甲方履约代表核定之工作计 画书,并应依工作计画书内容履行契约.如甲方履约代表要求变更或修改, 乙方应立即办理. 第三条 契约期间
一、 本契约自签约日起生效.
二、 本契约之履约期间为自甲方履约代表书面通知开工之日(以下称开工日)起36个月内.惟甲方有权依实际需要调整前述期间、起始及/或终止日或暂时 不予执行,乙方应配合办理且不得向甲方要求赔偿. 第四条 契约金额
一、 契约总金额(择一选定) ?预估总价为新台币(下同)元整(含税,详如附件二).本契约为部分依 契约标示之价金给付,部分依实际施作或供应之项目及数量计价结算给 付:
(一) 服务费:固定总价共元整(含税).
(二) 服务费:预估金额共元整(含税). ?固定总价计新台币(下同)元整(含税,详如附件二). 预估总价计新台币(下同)元整(含税,详如附件四).
二、 本契约金额为乙方履行本契约所规定全部义务之对价,包括任何直接及间接 费用及成本与利润,除契约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请求甲方给付任何性质之 额外费用.乙方同意不因劳动基准法相关法令或主管机关函释之发布、修改 或变更(包括但不限於调涨最低薪资或降低工时上限),向甲方要求增加任何 形式之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