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2019-09-22
10 2018年6月6日 星期三 公告热线: 0571-87054412

87054448 公告 沈书兵(身份证号码:360428199212171639 ) : 你在法定期限内尚未履行我局于

2017 年8月22 日作出的甬鄞卫医罚 〔2017〕

2005 号行 政处罚决定.

现因无法以直接、 留置、 邮寄等方式送达 《催告书》 (甬鄞卫医催 〔2018〕 007号) , 根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八条和 《中 华人民共和共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的规 定,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催告书》 , 自公告发 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本催告书视为送达.自 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 将罚款缴至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鄞州支行.如 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 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 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对此有异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强制法》 的有关规定, 可在本催告书送达 之日起十日内到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和计划生 育局进行陈述和申辩. 联系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学士路

1221 号, 联系电话0574-87418612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张号青(身份证号码:371322198905013830) 开展非医师行医的违法 行为, 我局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因无法 以直接、 留置或邮寄等方式送达 《行政处罚决 定书》 (甬鄞卫医罚 〔2017〕 4053号) .现依法公 告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 .如不服本处罚决 定, 你可在公告期满后次日起60日内向宁波市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或鄞州区人民政府申 请行政复议;

或6个月内向鄞州区人民法院提 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又不履行处罚决定, 本局将依法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第五十条第二 款的规定, 本公告期限为六十日, 期限届满视 为送达. 联系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学士路

1221 号, 联系电话0574-87418612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法院公告2018年6月6日 浙江公告 微信号上线啦! 动动手指自助申请公告发布―― 公告上传、 查询、 自助缴费…… 一次都不用跑 就能搞定 二维码见右边 (

2018 ) 浙01民终1846号 俞海炯、 杭州豪金制衣厂、 楼伟飞: 本院受理的 楼兴安与你们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 行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证 据副本、 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通知书、 开庭 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 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 延) 在本院第八号法庭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裁 判.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浙0102民初2064号 杭州尚雅服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大连鑫 华宇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 现依法 向你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 举证通知书、 应诉通 知书、 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 民事裁定书.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 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 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 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09时15分(遇法定假日 顺延)在本院11号法庭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裁 判.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106民初1891号 张为民: 本院受理原告潘明富诉你民间借贷纠 纷一案, 原告诉请归还借款、 支付利息, 承担诉讼 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开庭传票、 告知合议庭通知书、 廉政监 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 经过60日, 即视为送达.提 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和30 日.并定于

2018 年9月10 日上午

09 时0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上泗法庭中法庭2号公 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 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 由你方承担.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106民初1881号 徐国恒: 本院受理原告蔡爱萍诉你民间借贷纠 纷一案, 原告诉请归还借款, 承担诉讼费.现依法 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 书、 开庭传票、 告知合议庭通知书、 廉政监督卡等. 自公告之日起, 经过

60 日, 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 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并定于

2018 年9月10 日上午

09 时30 分 (遇法 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上泗法庭中法庭

2 号公开开 庭审理.逾期不答辩、 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 方承担.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106民初3780号 骆玉华: 本院受理原告陈水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 一案, 原告诉请归还借款, 承担诉讼费.现依法向你 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开庭 传票、 告知合议庭通知书、 民事裁定书、 廉政监督卡 等.自公告之日起, 经过60日, 即视为送达.提出答 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 日.并定于2018年9月10日上午10时00分 (遇法定 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上泗法庭中法庭2号公开开庭审 理.逾期不答辩、 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 担.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106民初675号 张宇: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纵通汽车租赁服务有限 公司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诉请要求判决: 解除原告和你之间的租赁合同;

你支付原告各项损失 款;

你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 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民事裁定书、 合议庭 组成人员通知书、 开庭传票、 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 日起, 经过60日, 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 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 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45分 (遇法定 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252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不答辩、 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承 担.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17 ) 浙0106民初10649号 吕海宝、 永康市皮城网吧、 朱舜: 本院受 理原告杭州优月达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 纠纷一案, 原告诉请要求判决: 吕海宝、 永康市皮城 网吧支付原告货款及违约金, 朱舜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

你们承担本案诉讼费.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民事裁定 书、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开庭传票、 廉政监督卡 等.自公告之日起, 经过

60 日, 即视为送达.提出 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4 时45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

2528 法庭公开开庭审 理.逾期不答辩、 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们承 担.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叶克仁签订的 《债权转让协议》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浙江省分公司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 (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 已依法转让给叶克仁.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 (或义务承担人) ,从公告之日起向叶克仁履行相关义务.叶克仁作 为上述资产的受让方, 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 (或义务承担人) , 从公告之日起向叶克仁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 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特此公告 联系

电话:0571-

87689503、

13706671928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叶克仁 2018年6月6日 单位: 人民币、 元注:

1、 若借款人、 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 改制、 歇业、 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 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 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2、 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 抵押人.

3、 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企业名称 香牌鞋业有限公司 本金余额 (截至2018年3月1日) 23320000.00 欠息 (截至2015年5月5日) 314583.28 担保人 连带责任保证人: 赵文翔、 周伟杰、 周慈、 陈祥、 周摹 温州联昌皮业有限公司、 温州市维尔达鞋业有限公司 抵押人: 周慈、 赵文翔、 温州市维尔达鞋业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拥有 浙江久代进出口有限公司等

32 户贷款债权, 债权总金额为人民币 39592.69万元, 其中债权本金为人民币37385.13万元, 利息及孳息为 人民币 2207.56 万元 (利息暂计至

2017 年11 月20 日, 之后的利息依 据借款合同计算, 但法院判决则以生效的法院判决书确定的内容为 准)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处置方式: 通过淘宝资产处置平台进行公开竞价转让(https:// zc-paimai.taobao.com/org_home.htm?spm= a219w.7976194.717094.3.50477986ul8qND&

org_id=4001147). 竞买人资格: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支付能力的境内法人、 组织(国家公务员、 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 政法干警、 金融资产管理 公司工作人员、 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 师、 会计师、 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 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工作人员、 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 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 公告有效期限: 自本公告自发布日起至竞价结束止.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竞价日期为2018年6月11 日10时至2018年6月12日10时止 (延时除外) .起拍价18100万元, 保证金1800万元, 增价幅度50万元. 本公告发布有效期限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 和异议, 以及有关排斥、 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 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 朱先生 联系

电话: 0571-87065583 传真: 0571-85167878 联系地址: 杭州市邮电路23号8楼801室 邮政编码:

310002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 于女士 联系

电话: 0571-85063618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8年6月6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对浙江久代进出口有限公司等32户贷款债权公开竞价转让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与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与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 《资产转让协议》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含各分支行) 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 违约金 债权、 损失赔偿权、 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与宁 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 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 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6日附: 公告清单 单位: 元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 陈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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