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9-09-23 |
2 号)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海富通阿尔法对冲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经
2014 年8月28 日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
895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于2014 年11 月20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海富通阿尔法对冲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 的定期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 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 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 期货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 期货市场波动而波动, 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 基金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 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 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 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 风险等. 本基金通过阿尔法对冲等绝对收益策略以剥离市场系统风险, 因此除面临普 通混合型基金风险外还包括本基金所特有的风险. 本基金所采取阿尔法对冲策略 可能无法完全剥离股票市场下跌的系统性风险. 本基金主要采用股指期货构建空 海富通阿尔法对冲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头,但不是完全对冲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可以持有净多头或净空头头寸,可 能导致本基金存在业绩低于普通偏股型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工具股指 期货还可能引发基差风险、杠杆风险、期货商风险、盯市结算、平仓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所面临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信用风 险主要是由目前国内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所导致的发行人违约、不按时偿付本 金或利息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主要是由债券非公开发行和转让所导致的无法按 照合理的价格及时变现的风险.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特殊性,本基金的总 体风险将有所提高.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 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投资有风险,投资 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 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 自负 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11 月20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18 年9月30 日.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海富通阿尔法对冲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目录第一部分 绪言
1 第二部分 释义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17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19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44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45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6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56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69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71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72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77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79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81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82 第十六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88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90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98 第十九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13 第二十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5 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披露事项
128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30 第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
131 海富通阿尔法对冲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1 第一部分 绪言 《海富通阿尔法对冲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 招 募说明书 或 本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 简称 《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 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流动性规定》 ) 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海富通阿尔法对冲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以 下简称 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海富通阿尔法对冲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 目标、投资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 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 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 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海富通阿尔法对冲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海富通阿尔法对冲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 《海富通阿尔法对冲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海富通阿尔法 对冲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海富通阿尔法对冲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海富通阿尔法对冲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 通知等
9、《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海富通阿尔法对冲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3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