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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裕才新能源有限公司石步油气站 环境风险评价专项分析 建设单位:东莞市裕才新能源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4 年9月I目录1总则.

1 1.1 评价任务的由来.1 1.2 法规依据.1 1.3 技术依据.3 1.4 其它依据.4 1.5 评价目的.4 1.6 评价重点.5 1.7 评价工作等级.5 1.8 评价的基本内容.8 1.9 评价范围.8 1.10 评价工作程序.9 2.环境影响分析.10 2.1 项目简介.10 2.2 工程分析.10 2.3 水环境影响分析.15 2.4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5 2.5 声环境影响分析.16 2.6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16

3 项目所在地区环境概况.17 3.1 自然环境概况.17 3.2 社会环境概况.18

4 风险识别.22 4.1 风险识别的范围和类型.22 4.2 风险识别内容.23

5 最大可信事故分析.30 5.1 事故原因分析.30 5.2 最大可信事故的确定.33 5.3 最大可信事故概率分析.33

6 最大可信事故源项分析.34 II 6.1 LNG 加气站最大可信事故源项分析.34 6.2 泄出物向环境转移方式、途径以及伴生污染分析.35 6.3 泄出物质造成的环境危害类型.36

7 后果计算.37

8 泄漏气体及火灾爆炸污染事故影响分析.38 8.1 东莞市近

20 年主要气候统计资料.38 8.2 预测模式.39 8.3 泄漏气体事故影响分析.40 8.4 火灾、爆炸时大气污染物影响分析.42

9 防护距离.46 9.1 卫生防护距离.46 9.2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49

10 风险值计算及分析.51 10.1 风险值.51 10.2 风险计算.51 10.

3 风险评价.51

11 风险管理

53 11.1 风险防范措施.53 11.2 应急预案编制.61 11.3 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62 11.4 善后处理.70

12 安全评价结论.72

13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74 13.1 结论.74 13.2 建议.75

1 1 总则 1.1 评价任务的由来 东莞市裕才新能源有限公司石步油气站位于东莞市寮步镇石大路段(北纬 23° 2'

2.90 , 东经 113°52'

32.01 ) (详见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 项目占地面积 5138.657m2 ,建筑面积 1465.8m2 ,项目总投资 1273.83 万元.主要从事 储存、销售天然气,项目建成后销售天然气(常压常温)约700 万m3 /a.本项目为综合性 天然气加气站, 包括了 LNG 加气功能和 L-CNG 加气功能. L-CNG 设计规模为 20000Nm3 /d, LNG 加气能力不小于 100L/min,站内设有低温储存和高压储存系统、加压及增压系统、 气化系统及液相加注与气相加气系统组成.本站 LNG 储存能力总容积

60 立方米,设一个 容积

60 立方米的低温储罐,4 个储气瓶组(有效容积 7.8m3 ) . 项目的天然气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尤其是天燃气着火能量低与空气混合后的最小点 火能量为 0.06~0.26MJ.在储存和出售过程中有可能发生泄漏和火灾事故,对周围环境产 生一定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有关规定.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使用、贮运 等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不包括核建设项目)等的建设项目,都必须进行 环境风险评价. 受东莞市裕才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编制建设 项目环境风险评价专项分析. 1.2 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2)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28 修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 修订);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1);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2.10.28) ;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03.1.1 实施,2012.2.29 修正) ;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 ;

2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 号) ;

1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8)253 号) ;

1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境保护部令第

2 号,2008 年10 月1号起实施) ;

13、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检查化工石化等新建项目环境风险的通知》 (环办 [2006]4 号) ;

1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591 号,2011 年修订);

15、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

35 号);

16、 《危险化学品名录(2010 版) 》 ;

17、 《工业场所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 (劳发 [1996]423 号) ;

18、 《使用有毒物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 (国务院令第

352 号) ;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

190 号) ;

20、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6号);

21、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 (国家安监局令

17 号) ;

2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

373 号) ;

23、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 (原化工部[91]化劳字第

247 号) ;

24、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 第170 号 国际公约 );

25、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建议书》 (第177 号 国际公约) ;

26、 《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 号;

27、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发展改革委令

2011 第9号)及《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 ;

28、 《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 年本) 》 ;

29、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2005 年) ;

30、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04 年7月29 日第 二次修改) ;

31、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 年) 粤府〔2006〕35 号;

32、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1998.12);

33、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粤环[2011]14 号) ;

34、 《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 年) 》粤府〔2005〕16 号;

35、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粤环发〔2010〕18 号) .

3 1.3 技术依据

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TJ36-79) (GBZ1-2010)

3、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 ;

4、 《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2-2007) ;

5、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6、 《常用危险化学物品储存通则》 (GB15630-95) ;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05 年) ;

8、 《爆炸与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 (GB50058-92) ;

9、 《爆炸危害场所安全规定》 (原劳动部发【1995】56 号) ;

10、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13690-95) ;

11、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GB5044-85) ;

12、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12158-90) ;

13、 《化学危险品分类与标志》 (Gb13690-1992) ;

14、 《石油化工可燃性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 SH3063-1999) ;

15、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程》 ( GB 56160-92) ;

16、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60-92 (1999 年版);

17、 《危险货物品名表》 ( GB12268-90) ;

18、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08 年6月6日) ;

19、 《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 (原化学工业部第

11 号令) ;

2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 (GB18218-2009) ;

21、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GB18265-2000) ;

22、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1994 ) ;

23、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

24、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17915-1999) ;

25、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17916-1999 ) ;

26、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 12463-1990);

27、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l2158―1990);

28、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1 C 1999);

29、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定》 (GBJ 140-1990);

4

30、 《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害程度分类》 (HGJ43-91) ;

31、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 GB50187-93) ;

32、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 (JT3145-1991) ;

33、 《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技术规范》 (NB/T1001-2011) ;

3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

35、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50156-2012) (2013 年实施) . 1.4 其它依据

1、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东府[1996]8 号) ;

2、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管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若 干意见》 (2002) ;

3、 《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评估工作的通知》 (东环[2002]137 号) ,2002 年10 月;

4、《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

5、《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

6、《关于东莞市裕才新能源有限公司石步天然气汽车加气站规划确认的批复》(东 经信复[2012]57 号);

7、国土证:东府国用(2005)第特

285 号;

8、《东莞市裕才新能源有限公司石步油气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粤莞内名称预 核【2012】第1200545135);

9、《东莞市裕才新能源有限公司寮步镇石步加气站新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广 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证书编号 APJ-(国)-556). 1.5 评价目的 本次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建设 项目在运输、贮运、使用(卸车、气化、调压)过程中以及项目所设的原料库可能发生的 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 ,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 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 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5 1.6 评价重点 本次环境风险评价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项目所处地区的环境特征,把事故引起厂(场)界 外人群的伤害、环境质量的恶化及对生态系统影响的预测和防护作为评价工作重点.其关 注点是事故对厂界外的环境影响;

其关注的主要环节是: (1)天然气在装卸、设备检修因发生事故出现引致大量泄漏时环境风险评价;

(2)在加温调压、气化、售气工艺过程有毒有害气体的异常排放时的环境风险评价;

(3)储罐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的环境风险分析;

(4)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 1.7 评价工作等级 1.7.1划分依据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级别划分为

一、二级(见表 1-1) ,划分依据是评价项目的物质危险 性和功能单元重大危险源判定结果,以及环境敏感程度等因素. 表1-1 评价工作级别(

一、二级) 剧毒危险性 物质 一般毒性危险物 质 可燃、易燃 危险性物质 爆炸危险性 物质 重大危险源 一二一一非重大危险源 二二二二环境敏感地区 一一一一1.7.2重大危险源识别 ①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导则》(HJ/T169-2004)中总则 4.2.3:凡生产、加工、 运输、使用或贮存危险性物质,且危险性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功能单元,定为 重大危险源. 根据项目产品和使用原料(均为同一物质)的实际情况,在《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 导则》(HJ/T169-2004)附录中列名的危险化学品为天然气,其在生产场所及储存场所的 临界量如表 1-2. 表1-2 生产场所及储存场所的临界量 序号 危险物质名称 生产场所临界量 (t) 贮存临界量 (t)

1 天然气

1 10 项目最大储存量见表 1-3.

6 表1-3 原料储存量和临界量 单元 危险物质名称 最大储存量 q(t) 临界量 Q(t) 加气区 天然气 0.00001t

1 储罐区 天然气 24.656t

10 注:储罐区最大存储量= LNG 贮罐+ CNG 储气瓶组;

LNG 贮罐储存量=项目贮罐 储气量*贮罐数量*LNG 密度*充装系数=60m3 /台*1 台*456.5kg/ m3 *0.9=24.65t,CNG 储 气瓶组=7.8m3 /1300 m3 *1t=0.006t;

最大存储量=24.656t.加气区最大存储量=输送管道内 (DN2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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