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2019-07-28
YINCHUAN SHI RENMINZHENGFU GONGBAO 银川市人民政府公报 第9期(总第

336 期) 银川市人民政府机关刊物(月刊)

2018 年第

09 期 (总第

336 期)

2018 年10 月25 日出版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银政发〔2018〕163 号)3 【 银川市政府办公厅文件】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 方案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8〕157 号)15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银川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标准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8〕163 号)23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意见 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8〕168 号)24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 方案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8〕171 号32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和 银川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银川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银川市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8〕172 号)

35 【 机构设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夏渠和西夏水库资产收购工作协调 领导小组的通知 (银政办领字〔2018〕22 号)

49 【 银川市政府文件】权威性 法规性 政策性 指导性 编辑委员会主任:赫天江 副主任:贾志仁 编委:杨剑张国庆 伽莉伊扬目录银川市人民政府公报 主编:贾志仁 执行主编:伽莉责任编辑:吴小男 主管:银川市人民政府 主办: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辑出版: 《银川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部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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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yinchuan.gov.cn 准印证:宁新出(金)2018 第0777 号印刷:宁夏银报智能印刷科技有限公司 传达政令 服务改革 通报信息 公开政务 指导工作 对外宣传 目录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关闭停产 拆除补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银政办领字〔2018〕23 号50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银川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银政办领字〔2018〕26 号)51 【 人事任免】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王少云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银政干发〔2018〕15 号54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宁航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银政干发〔2018〕16 号55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胡伟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银政干发〔2018〕17 号56 【 表彰决定】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马文学等

50 名同志为第三届 凤城名师 的决定 (银政发〔2018〕146 号)57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2017―2018 年度全市教育质量综合评价 先进单位的决定 (银政发〔2018〕147 号59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

2 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银政发〔2018〕162 号62 【 政务要闻】63

2018 年第9期3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银政发〔2018〕163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银川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2018 年―2020 年) 》 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抓好落实.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18 年9月25 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生态环境 保护大会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全区生态环 境保护大会精神, 深入实施生态立市战略, 践行 绿色、高端、和谐、宜居 城市发展理念,深化大 气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 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获得感,依据《国务院关于 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自治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 划的通知》 (宁政发〔2018〕34 号) , 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 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 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 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改善大气环境 质量为核心,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 治,大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 结构、用地结构,强化区域和部门联防联控,狠 抓臭氧防控和秋冬季污染治理,统筹兼顾、系统 谋划、精准施策,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 问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明显降低颗粒物浓 度, 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 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二)目标指标.到2020 年空气质量考核 指标达到国家、自治区考核要求 ;

可吸入颗粒 物(PM10)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较

2015 年下降 16%、18%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银川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2018 年―2020 年)

4 2018 年第9期 平均达到 80%(以上数据均为扣除沙尘天气影响 后数据)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均比

2015 年下降 12% ;

重污染天数较

2015 年减少 25% ;

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指标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具 体指标见附表) ,空气质量稳步改善.

(三)重点区域范围.重点区域范围是指银川 全域.

二、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绿色发展

(四)优化产业布局.完成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 制工作,明确区域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 工艺和产业目录.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产业 调整指导目录》和高耗能、高污染、能源型行业 准入条件要求.全市不得新建、改(扩)建电解 铝、铁合金、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炭等重 污染和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 ;

市辖三区及近郊 工业园区(德胜工业园区、望远工业园区、银川 生物科技园)不得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火 电(含企业自备电厂) 、炼焦、煤化工、有色、电石、铁合金、石化、活性炭等新增产能项目 ;

市 区及德胜工业园区、望远工业园区等市区周边区 域不再引进医药、农药、染料中间体、生物发酵 等重污染类新建项目,现有保留企业改扩建项目 不得扩大产能.积极推行区域、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019 年所有工业园区、开发区必须完成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或后评价,未完成工业园区、开发区规 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各环评文件审批单位不得批 准其园区内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园区内新 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规划环评要 求. (市发展改革委、 行政审批服务局、 环境保护局、 国土资源局牵头,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 保税区、银川滨河新区 <

经济试验区 >

、银川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 各县 <

市>

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以下均需各县 <

市>

区人民政府、相关园区落实, 不再列出) 加大产业布局调整力度.制定城市建成区重 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实施方案,2018 年10 月底前完 成搬迁工作方案编制和报批,列出退城搬迁企业 清单、时间表、路线图.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 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群众反映强烈且整改不达标 的大型企业

2018 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 年底前完成 ;

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

2020 年 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 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 (市工业和信 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五)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严控 两高 行 业产能, 钢铁、 水泥等国家、 自治区规定 高污染、 高耗能 行业要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建 设项目必须落实等量或减量置换,并向社会公告 置换方案.重点区域不得新建、扩建产生异味的 生物发酵项目.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 全等法规标准,依法依规推进落后产能退出,严防 地条钢 等列入淘汰名录的低端落后产能死 灰复燃.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牵头,环 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土资源局配合) 强化工业园区企业清理.对各工业园区和开 发区内现有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将不符合产业政 策、园区产业定位,污染处理设施不完备、超标 排放和长期不生产的企业列入清理清单,责令限 期搬迁.各工业园区、开发区在

2018 年12 月底 前提交园区清理清单和实施方案,2020 年底完成 工业园区和开发区企业的清理工作. (市工业和信 息化局、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六)强化 散乱污 企业综合整治.深入排 查整治 散乱污 企业,全面开展 散乱污 企 业专项整治行动,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制、台 账式、网格化管理,2018 年底前实现绕城高速范 围内清零.建立 散乱污 企业动态管理机制,

2018 年第9期5坚决杜绝 散乱污 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 散 乱污 企业异地转移、 死灰复燃, 确保取缔到位. (市 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环境保护局、 国土资源局等配合) 实施分类处置.按照 先停后治 的原则,

2020 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范围内各类 散乱污 企业整治.列入淘汰类的,基本做到 两断三清 ;

列入整合搬迁类的,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 化原则,搬迁至合规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 ;

列入升级改造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 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市工业和信 息化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环境保护局、国土资 源局等配合)

(七)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工业 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 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 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落实工业污染 源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固 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按行业分步完成固定源 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到2020 年,全面完成国家 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 (市环 境保护局、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全面执 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

2018 年底前,全市

30 万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 发电机组、10 万千瓦及以上自备燃煤发电机组 全部实现超低排放, 其他火电企业 (含自备电厂) 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2020 年所有具备 改造条件的火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全部完成 超低排放改造.2018 年底前,全市水泥、石化、 有色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全面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强化工业企业无 组织排放治理,2018 年底前,完成建材、有色、 火电、焦化、铁合金、电石、活性炭、铸造等 行业和燃煤锅炉的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 台账 ;

对物料运输、装卸、转移和工艺过程等 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2020 年底前基本完 成.加强堆场扬尘污染治理.组织对工业企业 大型料堆、工业固体废弃物堆场进行全面排查 并建立清单,制定堆场扬尘整治计划,实行 一 企一策 . (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推进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行园区 低碳化、循环化、集约化发展,推动各园区低成 本化改造,鼓励园区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实现厂 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清洁化、废物资源 化、 能源低碳化.排查全市所有工业园区供热(汽) 情况, 各工业园区充分依托现有火电企业, 按照 一 区一热源 原则,制定集中供热(汽)实施方案. 重点推进产业集聚区周边纯凝发电机组以及

60 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实施供热改造,鼓励工业园区 通过周边公用电厂供热改造和建设 以热定电 背 压式供热机组,不断推进工业园区集中供热(汽) . 到2020 年,创建

2 家以上国家级、自治区绿色示 范园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局、科技局等配合)

(八)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大力发展节能 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提高 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产业技术、装 备和服务水平,推动壮大绿色产业规模.积极推 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 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 促进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等产业化发展和推广 应用.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 环境保护局、科技局配合)

三、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清洁高效 利用

(九)持续削减煤炭消费比重.制定煤炭消费 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管理,将目标任务分解至各县(市)区、各重点

6 2018 年第9期 企业.到2020 年,全市(不含宁东)煤炭消费总 量下降 10%.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贺兰县、 永宁县、灵武市(不含宁东)完成银川市下达的 煤炭消费总量削减指标.严格控制耗煤行业煤炭 新增量,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耗煤

1 万吨及以 上项目(除热电联产外)一律实行煤炭等量或减 量替代.严格实施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 能项目单位产品能耗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用能 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 ;

严格新上耗煤项目环评 审批,新建耗煤项目排污强度必须达到国内先进 水平,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不得核 准和备案,不得批准开工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 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 化局等配合) 加快发展清洁能源.有序发展风电,在符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条件下,推 动分散式风电开发.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鼓励 在工业园区、大型公共建筑及民用住宅屋顶建设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积极有序发展生物质发电, 推进垃圾发电、 生物质直燃发电、 生物质沼气发电、 沼气直接利用等多种形式的综合应用.到2020 年, 力争全市(不含宁东)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占一 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10% 左右 ;

风力发电、光伏 发电、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达到自治区下达任务. 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基本解决弃风、弃光 问题.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环境保护局、财政 局配合)

(十)大力实施清洁取暖.按照国家、自治区 总体部署,2018 年底前制定印发《银川市清洁取 暖实施方案 (2018―2021 年) 》 , 并分年度组织实施. 在集中供热管网无法覆盖的区域,依据实际情况 实施电代煤、 气代煤等清洁供暖工程.具备太阳能、 地热资源开发条件的地区,以集中式与分散式相 结合的方式推进太阳能、地热供暖开发.对暂不 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地区,将推广洁净煤作 为清洁供暖体系的有益补充措施. (市住房城乡建 设局牵头, 市发展改革委、 财政局、 工业和信息化局、 城管局、环境保护局等配合) 抓好天然气供储销体系建设.积极争取中石 油、中石化等上游供气企业的衔接协调,增加全 市天然气实际供应量 ;

加快推进与内蒙古等周边 省区天然气管网联络线建设,多方引进天然气气 源,增加天然气供给和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哈纳 斯杭锦旗至银川天然气管道联络线项目通气使用. 加快天然气城市管网和应急储气设施建设,到2020 年,全市形成不低于

3 天用气量的地方应急 储气能力,城燃企业形成不低于年用气量 5% 的储 气能力.推进城镇居民、 公共服务等领域 气代煤 , 在集中供热管网无法覆盖或不具备清洁燃料供暖 条件的区域,可以采用独立式燃气壁挂炉进行采 暖.到2020 年全市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力 争达到 7%. (市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市财政局、环境保护局等配合) 加快农村 煤改电 电网升级改造,统筹推 进输变电工程建设,满足居民采暖用电需求.鼓 励推进蓄热式电供暖.各级地方政府对 煤改电 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应优先给予支持,统筹协调 煤 改电 、 煤改气 建设用地.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市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国网银川电力公司等 配合) (十一)强化散煤煤质监管.全面开展城中 村、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在用散煤消费情况 和散煤经营单位排查,制定散煤削减替代方案及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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