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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sopt.gov.mo www.dssopt.gov.mo 建筑、扩建工程计划 建筑、扩建工程计划 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 扩建工程 扩建工程
2010 年10 月版 土土地地工工务务运运输输局局审批准则及行政程序指引 审批准则及行政程序指引 注:1)本准则可於本局网站(http://www.dssopt.gov.mo)下载,而上述各准则仅为基本,将因应个案之特殊性而有所?同. 2)本准则并非法?的全部,满足上述准则并?代表递交之申请即可被接纳、核准或批准. 3)本准则会作?定期?新,以因应特定期间频繁出现的问题,作出适时的公布及解释. 第1/16 页 目录 前言
2 步骤简介
3 典型建筑、扩建工程计划的步骤及时段说明
4 审批计划草案的基本准则
5 审批计划工程计划的基本准则
6 ? 关於建筑修改计划
6 ? 关於地基及结构计划
6 ? 关於挡土支撑计划
7 ? 关於供水网计划
7 ? 关於渠道及排水网计划
7 ? 关於消防计划
7 ? 关於电力计划
8 ? 关於空调通风/防排烟计划
9 ? 关於燃气系统计划
11 ? 关於燃料供输系统计划
11 ? 关於其余专业计划
12 发出工程准照的基本准则
12 批准动工的基本准则
14 验收前准备
14 批准进行验收的基本准则
14 发出使用准照的基本准则
15 发出物业登记用证明书的基本准则
15 须谘询部门及递交副本数目参考表
16 注:1)本准则可於本局网站(http://www.dssopt.gov.mo)下载,而上述各准则仅为基本,将因应个案之特殊性而有所?同. 2)本准则并非法?的全部,满足上述准则并?代表递交之申请即可被接纳、核准或批准. 3)本准则会作?定期?新,以因应特定期间频繁出现的问题,作出适时的公布及解释. 第2/16 页 前言 为著使本澳的私人工程项目能更流畅地展开、进行及完成, 土地工务运输局近年已将多个申请作出表格化的优化工作 . 而是 次所推出的「建筑、扩建工程计划审批准则及行政程序指引」 , 主要是将本局一直以来,沿用至今的审批准则公布,透过政务公 开减少错漏及减少图则的修改次数来提高效率. 另外本局会因应一段时期后常发的情况对上述的审批准则 作持续性的更新,作为市民、业界专业人仕沟通的桥梁. 审批准则的最新版本可於本局网页内(www.dssopt.gov.mo) 参阅或下载. 注:1)本准则可於本局网站(http://www.dssopt.gov.mo)下载,而上述各准则仅为基本,将因应个案之特殊性而有所?同. 2)本准则并非法?的全部,满足上述准则并?代表递交之申请即可被接纳、核准或批准. 3)本准则会作?定期?新,以因应特定期间频繁出现的问题,作出适时的公布及解释. 第3/16 页 步骤 申请的组成 税项 备注
1 ? 申请地籍图及街道准线图【DSCC_DSSOPT_WAF_2009_001】 ? 其余文件参阅上述【DSCC_DSSOPT_WAF_2009_001】内的 指示 【地籍图】 因应不同申请类型 及份数有不同收费;
【街道准线图】 每份
120 元街道准线图地籍图可透过DSSC 及DSSOPT 的一站式服 务作出申请.
2 ? 申请核准建筑、扩建计划(修改)草案【U023C】 ? 文件目录表【U024C】 ? 文件目录表所述的声明书、文件、图则等
600 元 选择性递交,但倘若未有核准 草案的情况下递交工程计划,当其中的建筑计划未具备 核准的条件时,其余的专业计 划将不予审理.
3 ? 申请核准建筑、扩建工程(修改)计划【U025C】 ? 文件目录表【U026C】 ? 文件目录表所述的声明书、文件、图则等 每项专业计划
600 元 工程所有人可因其意愿或须 按行政部门所发出的意见递 交修改计划.
4 ? 申请核准独立单位说明书 / 分层建筑物管理规章 / 发出 楼宇临时登记证明书【U015C】 ? 独立单位说明书(倘涉及时提交) ? 分层建筑物管理规章(倘涉及时提交) 【印花税】 每一版
5 元;
每一份证明书加 上10.00 元 在核准分层建筑物管理规章 后,才具备条件考虑发出工程 准照. 临时登记证明书主要供申请 人办理楼宇临时登记之用.
5 ? 申请发出工程准照【U011C】 ? 指导工程技术员的责任声明书 ? 实施工程的责任声明书 ? 预防工作意外和职业病保险单 ? 其余文件参阅上述【U011C】内的指示 指导及实施: 每项
600 元;
建筑总面积: 每平方米
8 元 须於工程计划被核准后,才有 条件考虑发出工程准照.
6 ? 动工申请【U017C】 ? 工程准照副本 ? 其余文件参阅上述【U017C】内的指示 --- 须於发出工程准照后,才有条 件考虑批准动工.
7 ? 工程准照 C 延期 / 续期申请【U012C】 ? 预防工作意外和职业病保险单 ? 其余文件参阅上述【U012C】内的指示 【延期】以延期之日数 及最初工程准照日数 及税项按比例计算 【续期】与最初工程准 照的相同税项 当工程未能按已发出工程准 照期限内完成,工程所有人须 於准照失效前或失效后
60 天 内所作出之申请.
8 ? 通知书 ? 赠地声明书 ? 地籍图 ? 物业登记证明书 ? 债权银行发出取消赠予土地按揭的声明书(倘涉及时提交) ? 授权书(倘为受权人时提交) --- 对私家地段有赠地规定的赠 地环节. 非私家地段,由土地批给合同 规.
9 ? 特别负担检验申请书 --- 属於政府批地的情况,必须於 完成相关土地批给合同内倘 有的特别负担内容,方有条件 考虑发出使用准照.
10 ? 建筑、扩建工程计划 C 竣工检验申请【U027C】 ? 文件目录表【U028C】 ? 文件目录表所述的声明书、文件、图则等 建筑总面积: 每平方米 3.5 元 於工程竣工后,经过检验且符 合要求,方可发出楼宇的使用 准照.
11 ? 特别负担移交申请书 --- 倘涉及必须完成特别负担时,必须完成有关的检验、移 交及接收,方有条件考虑发出 物业登记用的竣工证明书.
12 ? 申请楼宇竣工证明书【U016C】 ? 使用准照副本 ? 建筑计划竣工图则 【印花税】 每一版
5 元;
每一份证明书加 上10.00 元竣工证明书为办理楼宇门牌,财政局房屋编号及物业登 记局物业登记所需文件. ?整个过程一般包括
12 个步骤,至少亦需
8 个单一申请( 「7-准照续期或延期」 、 「8-赠地」 、 「9-特别负担完成及检验」 、及「11-特别负担移交及接 收」并非属於必要的申请) . 正则 城规条件 街道准线图 草案 分层建筑物 管理规章 特别负担 移交及接收 物业登记 用证明书 验收 赠地 (割街) 特别负担 完成及检验 准照续期 或延期 动工 工程准照 ?申请人可因其意愿或因应?政部门所发出的意?,在?同阶段期间递交修改计划,然而递交修改计划的次?将直接影响整个过程所需的时间. 注:1)本准则可於本局网站(http://www.dssopt.gov.mo)下载,而上述各准则仅为基本,将因应个案之特殊性而有所?同. 2)本准则并非法?的全部,满足上述准则并?代表递交之申请即可被接纳、核准或批准. 3)本准则会作?定期?新,以因应特定期间频繁出现的问题,作出适时的公布及解释. 第4/16 页 典型建筑、扩建工程计划的步骤及时段说明 C 图解 因应情况出现的步骤 必要的步骤 动工 验收 物业登记 用证明书 准照续期 或延期 正则 城规条件 街道准线图 草案 ? 步骤: 分层建筑物 管理规章 特别负担 移交及接收 特别负担 完成及检验 赠地 (割街) 工程准照 B D H A G I 私人土地涉及赠地(割街) 政府土地 -- E F ? 时段: 工程方面 土地方面 时段A C 计划审批期 递交具质量、合法的建筑计划及专业计划,减少修改及来回次数,对获发工程准照及尽快开工至为重要. 时段B C 批地合同处理期 倘属於政府地的情况,需启动土地批给合同或土地合同修改程序,并需於完成后,才有审发工程准照的条件. 时段C C 施工期 在施工阶段,应注意工程准照的期限,并於有需要时提出续期或延期之申请,以免因工程准照逾期而导致工程 之暂停. 时段D C 赠地(割街)处理期 倘涉及赠地(割街)的情况,需於验收前辨理有关赠地的程序,并在发出使用准照前完成此程序. 时段E C 特别负担处理期 特别负担的完成及检验、移交及接收,按土地批给合同条款来决定在建筑物竣工检验之前或之后完成此程序, 但无论如何,均必须在申请物业登记用证明书之前完成. 时段F C 最终修改计划提交期 於预计进行验收日前
2 至3个月提交最终修改计划,对加快验收的影响最少. 时段G C 验收前审核期 若早前已按时段F的指引完成,可缩短此期间. 时段H C 验收期 完成验楼委员会要求、土地批给合同条款及审批所附带的足以影响发出使用准照的条件,是能否发出使用准照 的关键. 时段I C 完成期 完成尚余的行政程序要求的、审批计划时附带的、以及土地批给合同条款等要求的条件,以便发出证明书作物 业登记,取得门牌号和财政局楼宇注册为终结. ? 说明: 注:1)本准则可於本局网站(http://www.dssopt.gov.mo)下载,而上述各准则仅为基本,将因应个案之特殊性而有所?同. 2)本准则并非法?的全部,满足上述准则并?代表递交之申请即可被接纳、核准或批准. 3)本准则会作?定期?新,以因应特定期间频繁出现的问题,作出适时的公布及解释. 第5/16 页
1 申请必须透过由本局制定的表格作出,并须附有按本局本制定的文件目?表. 草案 审批计划草案的基本准则
2 申请人具备符合要求之身份,如业权人、土地承批人或相关的受权人及已递交相关的业 权证明文件(如:物业登记?明书及授权书等) .
3 已递交合资格人士的编制计划责任声明书.
4 已递交相关的正式地籍图及街道准线图.
5 已递交清楚具体?明计划内容的建筑设计?明书(MDJ) ,而?明书内容须与所递交图 则相符合及已?明倘有各?与审批或跟进工程的相关部门/实体所发意?的遵守情况.
6 已递交位置图、建筑平面、?面及剖面图则,而图则比?亦已符合要求 (位置图 1:1000, 平面图/?面图/剖面图 1:100.因应规模较大的计划,为清晰表达及容?审阅,除比?为 1:100,应同时附上比?较小如 1:200 或1:300 之包括整个地段围的完整平面、?面及 剖面图)
7 已递交技术资?表、独?单位?明书(MDFA)及各?层面积计算表,并已准确填写.
8 已遵守或满足街道准线图(PAO)的规定,一般包括下?内容: 8.1 用途、街线及?辆出入口;
8.2
76 ?角线或街影计算(日照计算) ;
8.3 垂直占有及有关突出物的规定;
8.4 ?宇高?;
8.5 净覆盖?/土地覆盖?(ILOS/IOS) ;
8.6 净地积比?/地积比?(ILUS/IUS) .
9 已遵守或满足防火安全规章(RSCI)的规定,尤应特别注意下?内容: 9.1 消防?可通达面?目及其百分?;
9.2 走火通道??、宽?、位置等特徵及相互间距?;
9.3 预计定员及出口?目;
9.4 ?梯?目、宽?、特徵及其通风条件;
9.5 隔火间格;
9.6 消防电梯;
9.7 避火层的位置、??及其它特徵.
10 已遵守或满足?市建筑总章程(RGCU)的规定,一般应特别注意下?内容: 10.1 间格的面积及尺寸(长宽比) ;
10.2 ?层高?及净高?;
10.3 采光及通风条件;
10.4 阁仔或阁?的面积及高?;
10.5 突出物/空调压缩机的位置、式样和突出深?.
11 属於高层?宇的情况,亦应特别注意下?内容: 11.1 停?位的?目;
11.2 停?位的面积;
注:1)本准则可於本局网站(http://www.dssopt.gov.mo)下载,而上述各准则仅为基本,将因应个案之特殊性而有所?同. 2)本准则并非法?的全部,满足上述准则并?代表递交之申请即可被接纳、核准或批准. 3)本准则会作?定期?新,以因应特定期间频繁出现的问题,作出适时的公布及解释. 第6/16 页 11.3 停?场内的?道宽?及回转半径;
11.4 ?梯内具备足够自然通风条件或设置机械通风之设施;
11.5 是否已预?燃气间,而其??、面积及燃气间之间距?等特徵已符合要求. 11.6 垃圾房及火牛房,其??及面积等特徵已符合要求.
12 计划内除声明书及申请表格书外,所有相关的文件、资?及图则等均已由工程所有人或 其代表及负责编制计划技术员共同签署.
13 其余部门所发表的意?是否可?. 正则 审批工程计划的基本准则
1 申请必须透过由本局制定的表格作出,并须附有按本局本制定的文件目?表.
2 申请人具备符合要求之身份,如业权人、土地承批人或相关的受权人及已递交相关的业 权证明文件(如:物业登记?明书及授权书等) .
3 各专业计划均已递交合资格人士的编制计划责任声明书. (须具体?明所担任计划的种 ?,另外有关编制计划之责任声明书建议采用本局的本,而关於供电、空调通风/防排 烟、燃气系统及燃?供输系统的修改计划须声明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