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2019-09-24
香 港交 易 及结 算所有限 公 司及 香 港联 合 交易 所 有限 公司对本 公 告的 内 容概 不 负责 , 对 其准 确 性或 完 整性 亦不发表任 何 声明 , 并 明确 表示, 概 不对 因 本公 告 全部 或任何部 份 内容 而 产生 或 因倚 赖该等内 容 而引 致 的任 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EVERGRANDE GROUP 中国恒大集团(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 ( 股份代号:3333)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业绩公布 财务摘要 1. 本年录得人 民币3,733.7亿元合约 销售额,同 比增长85.4%;

合约 销售建筑面 积4,469万 平方米,同比增长75.2%;

合约销售均价每平方米人民币8,355元,同比增长5.9%. 2. 营业额从2015 年的人民币1,331.3 亿元上升58.8 % 至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人民币2,114.4亿元. 3. 毛利从2015年的人民币374.1亿元上升58.8%至2016年的人民币594.2亿元. 4. 毛利率为28.1%,与2015年相若. 5. 2016年核心业务利润1 为人民币208.1亿元,较2015年增加89.2%. 6. 2016年核心业务利润1 率为9.8%,较2015年上升1.5个百分点. 7. 2016年净利润为人民币176.2亿元,较2015年上升1.6%. 8. 2016年净利润率为8.3%,较2015年下跌4.7个百分点. 9. 於2016 年12 月31 日,本集团持有的现金总额(包括现金及现金等值物及受限制现金)为人民币3,043.3亿元,较2015年末的人民币1,640.2亿元上升85.5%. 1. 2016年 核心 业务 利润 指净 利润 扣除 投资物 业公 平值 收益 、汇 兑损 失、 以公 平值 记入 当期 损益 金融 资产 收 益及一次性捐款. C

1 C 中国恒大集团(「本公司」)董事局(「董事局」)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业绩.年度业绩已经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2015年 附注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收入

3 211,444 133,130 销售成本

6 (152,022) (95,717) 毛利 59,422 37,413 投资物业公平值收益 5,124 12,859 其他收益

4 6,986

323 其他收入

5 4,937 2,262 销售及营销成本

6 (15,983) (13,325) 行政开支

6 (9,598) (6,139) 其他经营开支

6 (2,663) (1,077) 经营利润 48,225 32,316 透过损益按公平值列账之财务资产之公平值收益

141 2,515 融资成本

7 (11,301) (2,994) 分占以权益法入账之投资亏损 (203) (392) 除所得税前利润 36,862 31,445 所得税开支

8 (19,245) (14,105) 年度利润 17,617 17,340 C

2 C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2015年 附注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其他全面 ( 亏损 ) 收益 ( 可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价值变动,扣除税项 (3,039)

30 分占以权益法入账之投资之其他全面收益 (2,688) ― 外币换算差额

835 ― (4,892)

30 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12,725 17,370 以下人士应占利润: 本公司股东 5,091 10,460 永久资本工具持有人 10,646 5,088 非控股权益 1,880 1,792 17,617 17,340 以下人士应占全面收益总额: 本公司股东

199 10,490 永久资本工具持有人 10,646 5,088 非控股权益 1,880 1,792 12,725 17,370 年内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的每股盈利 ( 以每股人民币列示 ) ―每股基本盈利

9 0.372 0.713 ―每股摊薄盈利

9 0.366 0.703 C

3 C 综合资产负债表 2016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 附注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20,833 16,720 土地使用权 5,401 3,625 投资物业 132,045 97,146 开发中物业 ―

248 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11 9,342 10,730 预付款项

12 2,754 1,038 无形资产

241 372 以权益法入账之投资 24,374 8,580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 36,805 2,595 递延所得税资产 4,036 2,752 商誉 1,402

885 237,233 144,691 流动资产 存货

230 1,311 开发中物业 577,851 329,610 持作出售竣工物业 80,776 54,118 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11 76,434 21,708 预付款项

12 62,747 37,137 可收回所得税 7,665 4,131 透过损益按公平值列账之财务资产 3,603

307 受限制现金 105,909 60,932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 198,420 103,090 1,113,635 612,344 资产总值 1,350,868 757,035 C

4 C 2016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 附注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权益 本公司股东应占资本及储备 股本及溢价 1,006

971 其他储备 4,739 7,637 保留盈利 38,495 42,398 44,240 51,006 永久资本工具 112,944 75,737 非控股权益 35,348 15,399 权益总额 192,532 142,142 负债 非流动负债 借款 332,164 138,162 其他应付款项

13 54,354 2,481 递延所得税负债 38,424 17,569 424,942 158,212 流动负债 借款 202,906 158,744 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13 299,905 191,309 预收客户垫款 194,961 83,061 即期所得税负债 35,622 23,567 733,394 456,681 负债总额 1,158,336 614,893 权益及负债总额 1,350,868 757,035 C

5 C 附注:

1 一般资料 中国恒大集团 ( 「本公司」 ) ,前称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於2006年6月26日根旱悍22章公司 法(2012年修订版,经不时综合及修订 ) 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并从事投资控股.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主要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从事房地产开发、物业投资、物业管理、房地产建造、酒店运营、金融业务、互联网业务及保健业务.其注册办事处地址为P.O .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C1104, Cayman Islands. 本公司於2009年11月5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联交所」 ) 主板上市. 除另有说明者,综合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人民币」 ) 百万元列值.综合财务报表已於2017 年3月28 日经本公司董事局 ( 「董事局」 ) 批准刊发.

2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 下文载 列於编 制此等 综合财 务报表 时应用 的主要会 计政策 .除另 有说明 者外, 此等政 策於所 有呈报 年度 一直贯彻应用. (a) 编制基准 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愀鄄莆癖ǜ孀荚(「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及香港《公 司条例》 第622 章的规定编制.综合财务报表已按历史成本惯例编制,并就可供出售财务资产、透过损益按公平值计量之 财务资产及投资物业 ( 均按公平值列账 ) 的重估而作出修订. 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表须使用若干重要会计估计,管理层亦须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 政策时作出判断. C

6 C (i) 本集团所采纳之新订及经修订准则 以下准则之修订於2016 年1月1日开始的本集团财政年度首次强制生效.采用该等经修订准则不会对本集团业绩或财务状况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 ) 收购合营企业权益的会计处理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第38号(修订 ) 澄清可接纳的折旧及摊销方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计准则第28号(修订 ) 投资实体:申请合并例外情况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修订 ) 单独财务报表的权益法 2014年的年度改进 2012年至2014年周期之年度改进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 ) 披露事项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监管递延账目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修订 ) 农业:生产性植物 (ii) 已颂布但未生效的新准则和准则修订 於2016 年1月1日开始的财政年度已颁布但未生效且本集团尚未提早采纳的新准则和准则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 ) 融资活动产生的负债变动1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 )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财务工具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约收益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3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 ) 投资人与其联系人士或合营企业之间的销售或 资产注资4

1 於2017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2 於2018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3 於2019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4 生效日将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厘定. 上述新准则及准则修订将於所示年份获采用,本集团正评估对日后会计期间之影响. C

7 C

3 分部资料 本集团的主 要营运决策人 ( 「主要 营运决策人」 ) 识别 为本公司的执行 董事,负责审阅 本集团的内部 报告方 式,以 评估表 现及分 配资源 .管理 层已按 该等报告 厘定营 运分部 .本集 团的业 务分为 四个业 务分部 :房 地产开 发、物 业投资 、物业 管理及 其他业 务.其他 业务主 要包括 房地产 建造、 酒店运 营、金 融业务 、互 联网业务 、保健业 务及快速 消费品业 务(包括生产 及销售矿 泉水、粮 油及食用 油以及乳制 品).本集 团於 2016年 出售 了快 速消 费品 业务 .由 於本集 团的 主要 营运 决策 人认 为, 本集 团大 部分 收入 及业 绩均 来自 中 国市场,仅绝少部分 ( 少於10% ) 的本集团资产位於中国境外,故并无呈列地区分部资料. 本公司 董事根 植 业绩计 量方式 对营运 分部之表 现进行 评估. 透过损 益按公 平值计 值之财 务资产 公平 值收益 、可供 出售财 务资产 股息收 入、出 售可供出 售财务 资产收 益或亏 损以及 融资成 本及收 益并未 计入 各营运分部的业绩.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止年度的 收入包括 物业销售、 投资物业 租金收入 、物业管 理服务收入 以及其他 业务 的收入,载列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2015年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销售物业 203,890 126,449 投资物业租金收入

647 241 物业管理服务 1,948 1,318 其他业务 4,959 5,122 211,444 133,130 C

8 C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计入综合全面收益表的分部业绩及其他分部项目如下: 房地产开发 物业投资 物业管理服务 其他业务 本集团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分部总收入 203,890

762 3,698 19,625 227,975 分部间收入 ― (115) (1,750) (14,666) (16,531) 收入 203,890

647 1,948 4,959 211,444 分占联营公司除税后利润 (9) ― ―

639 630 分占合营企业除税后亏损 (31) ― ― (802) (833) 出售附属公司收益

289 ― ― 6,323 6,612 分部业绩 38,849 5,406

362 3,240 47,857 透过损益按公平值列账之 财务资产之公平值收益

141 透过损益按公平值列账之 财务资产股息收入

139 出售可供出售财务资产 收益

26 融资成本 (11,301) 除所得税前利润 36,862 所得税开支 (19,245) 年度利润 17,617 折旧及摊销 1,048 ―

6 910 1,964 投资物业公平值收益 ― 5,124 ― ― 5,124 C

9 C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计入综合全面收益表的分部业绩及其他分部项目如下: 房地产开发 物业投资 物业管理服务 其他业务 本集团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分部总收入 126,449

325 3,255 18,186 148,215 分部间收入 ― (84) (1,937) (13,064) (15,085) 收入 126,449

241 1,318 5,122 133,130 分占联营公司除税后利润

174 ― ― ―

174 分占合营企业除税后亏损

14 ― ― (580) (566) 分部业绩 22,928 13,072

39 (4,481) 31,558 透过损益按公平值列账之 财务资产之公平值收益 2,515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股息收 入43 出售可供出售财务资产收 益323 融资成本 (2,994) 除所得税前利润 31,445 所得税开支 (14,105) 年度利润 17,340 折旧及摊销

757 ―

8 689 1,454 投资物业公平值收益 ― 12,859 ― ― 12,859 C

10 C 於2016年12月31日的分部资产及负债如下: 房地产开发 物业投资 物业管理服务 其他业务 本集团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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