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9-09-27 |
2 目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 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
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 法规;
结合我县实际,研究拟订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年度工作计划,起草全县民政工作的政策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指导全县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2、 拟订全县社会组织管理办法, 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依法承担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
3、拟订我县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规范性文件;
负责全县民 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
研究提出有关收费标准和财务管 理办法;
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 企业单位.
4、拟订全县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承担由民政部门管理 的伤残人员伤残抚恤管理工作,承担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 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县拥军优 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负责转业士官、复员士官、复员干部、退伍义务兵、移 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 安置工作;
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士兵职业技能 培训工作;
负责义 务兵优待金的管理发放工作;
组织指导县人民政府军事运输供
4 应站和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服务管理工 作.
6、拟订全县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 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 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7、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城乡居民最 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 生活救助、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建国前老党员定期生活 补助以及其他特殊对象的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指导五保户社会 救济工作,指导敬老院建设;
组织实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8、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 指导、协调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 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9、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地名管理和办法,负责全 县镇、村、街道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 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管理地名档案和地名 信息系统,组织开展地名公共服务.
10、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社会福利机构管理 办法和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 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 并组织实施;
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残 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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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拟订全县婚姻、殡葬、收养、救助管理和城市生活无 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 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12、贯彻执行有关老龄工作法律、法规,拟订全县老龄工 作发展的政策,并协助组织实施,承办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 的事项,负责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
13、负责落实福利彩票管理的政策规定,组织指导全县福 利彩票的发行管理工作,管理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14、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 理.
15、会同县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职业 范围,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 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 (挂 党 委办公室 、 监察审计室 牌子)、优抚科(挂 县'
双拥'
工作领 导小组办公室 、 安置科 牌子)、救灾救济科、社会福利和社 会事务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挂 区划地名科 、 行政服务 科 牌子)、老龄工作科、财务科.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海安县 民政福利企业办公室、海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海安县军队 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海安县烈士陵园管理处、海安县新四军 联抗烈士陵园管理处、苏中七战七捷纪念馆、海安县社会福利 院、海安县殡仪馆、海安县救助管理站、海安县军供站.
6 2.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 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1家, 具体包括: 海安县民政局本级 (含 军供站)、海安县民政福利企业办公室、海安县民政局婚姻登 记处、海安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海安县烈士陵园管理 处、海安县新四军联抗烈士陵园管理处、苏中七战七捷纪念馆、 海安县社会福利院、海安县殡仪馆、海安县救助管理站.本部 门下属单位(除军供站)均独立编制预决算.
三、2018 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8年,县民政局总体目标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提出的,统筹城乡社 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 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 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全面巩固我县民生事业群众路线,确保 走在省市前列.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着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一是提升社会救助对象保障标准, 根据自然增长机制要求, 提高救助对象保障标准,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
二是建立救助 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跨部门、多层次实现信息共享,实现 救助信息化核对、网络化管理,确保阳光救助;
三是加大临时 救助力度,令社会救助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积极推 进因病支出型贫困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进度;
四是增强防灾减 灾能力,加强减灾委成员单位间协商协作,深入推进全国综合 减灾示范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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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继续凸显双拥模范作用 一要创新双拥模式,借助创建平台,广泛开展军地合作, 支持部队建设;
二要做好优待抚恤工作,完善优抚对象保障体 系,重点推进养老、医疗服务项目建设;
三要做好烈士褒扬工 作,做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和乡镇烈士陵园改造维护工作,大 力弘扬英烈精神;
四要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着眼退役士兵 就业要求,充分发挥免费教育培训作用,着力提高参训率和就 业率;
五要做好复退军人稳定和信访工作,严格按照政策文件 保护复退军人权益.
(三)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 一是进一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县-镇 (街道) -社区-住宅小区四级居家养老服务体系,通过建设信息化+嵌入 式居家养老新模式,打造居家养老 10分钟服务圈 ;
二是推 进养老机构建设,办好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发挥托底作用, 加强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等手段,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养老机构;
三是加强农村养 老服务,拓展社会寄养、日托照料等多种功能,逐步向区域性 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做好农村敬老院的规范化管理考核,落实 一助一 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的开展.
(四)加快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一是强化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建立 一站式 便民服务站, 建立数字化社区便民服务平台,打造具有海安特色的全功能、规 范化数字社区;
二是创新城乡社区服务管理机制,全面推行社
8 区 一委一居(村)一站一办 新型服务管理体制,实施社区 网格化服务管理,实现民情联系无遗漏、社区管理无盲点、社 区服务无缝隙;
三是创新基层群众自治方法途径,进一步完善 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推行社区服 务管理站实体化建设,形成政府行政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深 度融合;
四是加快和完善社会组织建设,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 展力度,建立县、镇两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建立健全以 项目为导向、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常态机制,将政府的行业管理、 社会事务管理、技术服务等职能向社会组织有序转移,五是加 强对村(居)委会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干部 队伍.
(五)不断强化社会事务服务 一是加强婚姻收养登记工作,规范服务程序,打造服务品 牌,树立窗口形象,确保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
二是推 进殡葬改革工作,探索出台实施意见,杜绝陋习,改革制度, 打击违法殡葬行为,在全县营造文明良好的殡葬新风;
三是健 全留守儿童关爱、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形成未成年人社会 保护体制机制,严格落实监护、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劳动就 业、司法保护、精神关爱等各项措施,为全县未成年人健康成 长创造良好条件;
四认真做好地名普查、平安边界工作,建立 和更新地名数据库,创造和谐、安定的边界环境;
五是不断完 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培育发展各类公益服务慈善组织,引导
9 开展志愿服务和慈善捐赠活动, 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慈善氛围.
10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公开
01 表 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海安县民政局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名称 金额 功能分类 支出用途 功能科目名称 金额 项目名称 金额
一、财政拨款 24572.5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一、基本支出 1932.73 1. 一般公共预算 24572.52
二、外交支出
二、项目支出 33131.75 2. 政府性基金预 算
三、国防支出
三、单位预留机 动经费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四、公共安全支出
三、其他资金 3153.32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3.91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0763.87
九、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 出3731.67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
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
二、农林水支出 十
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
四、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
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
六、金融支出 十
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
八、住房保障支出 194.03 十
九、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
十、其他支出
351 当年收入小计 27725.84 当年支出小计 35064.48 上年结转资金 7338.64 结转下年资金 收入合计 35064.48 支出合计 35064.48
11 公开
02 表 收入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海安县民政局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金额 收入总计 35064.48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小计 24572.52 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 24572.52 专项收入 政府性基金 小计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小计 专户管理教育收费 其他非税收入 其他资金 小计 3153.32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3153.32 债务资金(银行贷款) 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 小计 7338.64 其中:动用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 7338.64
12 公开
03 表 支出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海安县民政局 单位:万元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结转下年资金 35064.48 1932.73 33131.75 公开
04 表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 海安县民政局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名称 金额 支出用途 项目名称 金额
一、一般公共预算 24572.52
一、基本支出 1668.4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项目支出 22904.08
三、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收入合计 24572.52 支出合计 24572.52
13 公开
05 表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部门名称:海安县民政局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编码 功能科目名称 金额合计24572.52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965.91
20802 民政管理事务 575.99
2080201 行政运行 266.88
2080204 拥军优属 60.00
2080206 民间组织管理 1.00
2080208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3.27
2080299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244.84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35.2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35.20
20808 抚恤 9268.35
2080801 死亡抚恤 449.04
2080802 伤残抚恤 1787.72
2080803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3387.21
2080804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 582.30
2080806 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1027.80
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 2034.28
20809 退役安置 2887.12
2080901 退役士兵安置 1732.88
2080902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 611.12
2080999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543.12
20810 社会福利 2886.80
2081001 儿童福利 190.57
2081002 老年福利 1947.60
2081004 殡葬 518.36
2081005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230.27
20811 残疾人事业 800.00
2081107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800.00
20815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5.00
2081502 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5.00
20819 最低生活保障 3167.16
2081901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60.24
2081902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906.92
20820 临时救助 143.27
2082001 临时救助支出 48.00
2080202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95.27
20821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35.28
2082101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35.28
20825 其他生活救助 1061.74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