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9-09-30 |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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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04 月26 日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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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靳伟、总经理刘建辉、总会计师李百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龚娟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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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否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5,143,471,941.07 3,433,971,855.87 7,948,311,639.30 90.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96,597,901.20 -482,320,447.32 -665,323,698.50 174.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490,751,441.84 -520,943,582.48 -520,943,582.48 194.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02,388,559.71 295,552,261.27 530,682,907.28 32.3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39 -0.0912 -0.1258 174.6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39 -0.0912 -0.1258 174.6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8% -2.13% -2.90% 增加 4.78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31,964,222,261.09 127,205,940,032.97 127,205,940,032.97 3.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6,693,861,116.62 24,381,433,034.94 24,381,433,034.94 9.48%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不适用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3,475.3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 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8,367,114.4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4,70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28,473.9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470,356.50 合计 5,846,459.36 -- 对公司根据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以及把 《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 应 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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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97,086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如有)
0 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 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首钢总公司 国有法人 79.38% 4,198,760,871 2,322,863,543 北京易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21% 169,862,202 北京纳木纳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58% 83,545,200 北京石榴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18% 62,678,65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 红-018L-FH002 深1.04% 55,229,858 北京小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0.98% 52,081,946 北京塞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0.73% 38,702,826 北京安第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0.37% 19,704,700 北京贝加尔投资有限公司 0.30% 15,790,461 北京房斯达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0.29% 15,355,651 前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首钢总公司 1,875,897,328 北京易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69,862,202 北京纳木纳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3,545,200 北京石榴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62,678,65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 红-018L-FH002 深55,229,858 北京小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2,081,946 北京塞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8,702,826 北京安第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9,704,700 北京贝加尔投资有限公司 15,790,461 北京房斯达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5,355,65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首钢总公司与其他前
10 名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北京易诊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纳木纳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石榴港商业管理 有限公司、北京小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塞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 安第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贝加尔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房斯达克电子商 务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除此之外,其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为人关系未知.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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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减少、应收票据增加主要是销售产品收到的票据增加、货币资金减少.
2、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加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大幅增加.
3、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增加主要是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4、应付利息较上年末增加是本期计提应付债券利息所致.
5、其他综合收益、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增加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价格变动所致.
6、本期营业收入、利润、每股收益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受钢材价格上涨的影响.
7、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受原燃料价格上涨影响.
8、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规定,房产税、土地使用 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相关税费,本期计入 税金及附加 .
9、投资收益增加主要是权益法核算单位利润增加所致.
10、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1、本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权益法核算单位利润增加所致.
1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原燃料采购增加票据结算方式所致.
13、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支付的增值税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 方 承诺 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 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作承诺 首钢 总公 司
1、根据首钢钢铁业发展规划,首钢股份将作为 首钢集团在中国境内的钢铁及上游铁矿资源产业发 展、整合的唯一平台,最终实现首钢集团在中国境 内的钢铁、上游铁矿资源业务整体上市.
2、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的首秦公司和秦皇岛板 材均为本公司下属首长国际企业有限公司(香港上 市公司,证券代码 00697)的下属子公司.本次重组 完成后,本公司将积极协调境内外两家上市公司,即 首钢股份与首长国际企业有限公司的经营业务关 系,保证境内外两家上市公司利益均不受到不利影 响.
3、首钢集团其它从事钢铁经营生产业务的公 司,争取在本次重组完成后通过
3 至5年按证券法 律法规和行业政策要求完成内部整合梳理,并通过
2012 年07 月17 日 资产重组 (2014 年4月25 日完 成)完成 后3-5 年 对于第
1、3 项承诺事项, 鉴于首钢总公司和首钢股 份经营发展实际,并考虑 市场情况,2016 年12 月, 首钢股份和京唐公司共同 与首钢总公司签署《首钢 总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 限公司及首钢京唐钢铁联 合有限责任公司之管理服 务协议》 , 由首钢股份和京 唐公司为首钢总公司下属 部分钢铁板块资产和业务 共计
17 家标的企业提供 管理服务.其中首钢矿业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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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包括但不限于收购、合并、重组等符合上市公司股 东利益的方式注入首钢股份. 公司等
14 家由首钢股份 负责,首钢凯西钢铁有限 公司等
3 家由京唐公司负 责.同时首钢股份与首钢 总公司将共同协商持续推 进后续工作;
其余承诺正 在履行过程中. 首钢 总公 司
1、在本次重组完成后三年内将推动下属首钢矿 业公司注入首钢股份,以减少首钢股份向本公司的 关联采购.
2、若因市场因素或其他原因,首钢总公司未能 按照以上安排将下属首钢矿业公司按时注入首钢股 份,或者未能按照以上安排解决首钢特钢公司和首 钢新钢公司与首钢股份的关联交易问题,首钢总公 司承诺将与首钢股份平等协商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 后,通过委托管理、租赁经营等方式将未按时注入 首钢股份的首钢矿业公司,以及首钢特钢公司和首 钢新钢公司交由首钢股份管理;
在首钢股份管理该 等业务和资产的过程中,相关资产和业务一旦具备 注入上市公司的标准和条件,首钢总公司将及时以 合法及适当的方式将其注入首钢股份.
2012 年07 月17 日 资产重组 (2014 年4月25 日完 成)完成 后3年内 由于历史原因及当前市场 情况,首钢矿业公司尚不 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 件.2016 年12 月,首钢 股份和京唐公司共同与首 钢总公司签署《首钢总公 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 司及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 限责任公司之管理服务协 议》 , 由首钢股份和京唐公 司为首钢总公司下属部分 钢铁板块资产和业务共计
17 家标的企业提供管理 服务.其中首钢矿业公司 等14 家由首钢股份负责, 首钢凯西钢铁有限公司等
3 家由京唐公司负责.同 时首钢股份与首钢总公司 将共同协商持续推进后续 工作. 首钢 总公 司 本公司不会因本次重组完成后增加所持首钢股 份的股份比例而损害首钢股份的独立性,在资产、 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上继续与首钢股份保持五 分开原则,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 立性的相关规定,不违规利用首钢股份提供担保, 不非法占用首钢股份资金,保持并维护首钢股份的 独立性.
2012 年07 月17 日 资产重组 (2014 年4月25 日完 成)完成 后 长期承诺正常履行过程 中. 首钢 总公 司 本次重组完成之日起三年在首钢股份每年年度 股东大会上依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提出分红议案, 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现金 分红金额不少于首钢股份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80%.
2012 年07 月17 日 资产重组 (2014 年4月25 日完 成)完成 后3年内 前两年已经兑现,后续承 诺正在履行过程中. 首钢 总公 司 首钢总公司承诺其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股份发 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2012 年07 月17 日 资产重组 (2014 年4月25 日完 成)完成 后3年内 承诺事项履行过程中.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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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首钢 总公 司 本公司在本次重组完成后三年内将推动下属首 钢矿业公司铁矿石业务资产通过合法程序,以公平 合理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