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07-2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通十一期资产支持 专项计划第

6 期收益分配报告 汇通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专项计划") 自2017 年10 月26 日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管理 人")设立并开始运作.

本专项计划设置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两种资产支持证券, 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共分为

8 个品种,分别为:汇通 11A1-汇通 11A8.截至目前, 本次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各类别情况如下表所示: 证券代码 系列 按面值分期 偿还后的简 称 起息日 到期日 还本付息方式 评级 预期年 收益率 剩余规模 (亿元)

146637 汇通 11A1 2017/10/26 2018/1/27 已到期兑付 AAA 5.40% 0.00

146638 汇通 11A2 PR11A2 2017/10/26 2018/4/27 AAA 5.50% 0.00

146639 汇通 11A3 PR11A3 2017/10/26 2018/7/27 AAA 5.50% 0.00

146640 汇通 11A4 PR11A4 2017/10/26 2018/10/27 AAA 5.55% 0.00

146641 汇通 11A5 PR11A5 2017/10/26 2019/1/27 AAA 5.65% 0.00

146642 汇通 11A6 PR11A6 2017/10/26 2019/4/27 按季付息,本 金过手摊还 AAA 5.75% 0.082455

146643 汇通 11A7 2017/10/26 2019/7/27 AAA 5.80% 0.98

146644 汇通 11A8 2017/10/26 2019/10/27 AAA 6.20% 0.66

146645 汇通 11B 2017/10/26 2020/7/27 10% 1.76 备注:本专项计划还本方式为过手摊还型,根据分配顺序设置,某档优先级资产支持证 券可能于预期到期日之前某一兑付日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 根据《汇通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的约定,本专 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获得分配本金的具体情况如 下表所示: 兑付日期 汇通 11A1 本金兑付比例 汇通 11A2 本金兑付比例 汇通 11A3 本金兑付比例 汇通 11A4 本金兑付比例 汇通 11A5 本金兑付比例 汇通 11A6 本金兑付比例 2018/1/27 100% 54.74% 2018/4/27 45.26% 71.65% 2018/7/27 28.35% 89.76% 2018/10/27 10.24% 91.18% 2019/1/27 8.82% 92.83% 2019/4/27 7.17% 合计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兑付日期 汇通 11A7 本金兑付比例 2019/4/27 99.60% 合计 99.60% 现将有关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配对象 本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次分配对象为权益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 本专项计划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共计

1760000 份.

二、分配方案 本次资产支持证券的分配资金为 112,720,867.00 元. 汇通 11A6 每份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A6 分配资金= 7.2717 元 其中: 每份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A6 分配本金= 7.17 元 每份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A6 分配预期收益= 0.1017 元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A6 投资者应得分配资金= 7.2717 元* 持有份额.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A6 分配资金合计= 7.2717 元*1150000 份= 8,362,455.00 元. 汇通 11A7 每份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A7 分配资金= 101.0302 元 其中: 每份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A7 分配本金=99.60 元 每份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A7 分配预期收益=1.4302 元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A7投资者应得分配资金= 101.0302元* 持有份额.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A7分配资金合计= 101.0302元*980000 份= 99,009,596.00 元. 汇通 11A8 每份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A8 分配资金= 1.5288 元 其中: 每份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A8 分配本金=0 元 每份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A8 分配预期收益= 1.5288 元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A8 投资者应得分配资金= 1.5288 元* 持有份额.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A8 分配资金合计= 1.5288 元*660000 份= 1,009,008.00 元. 汇通 11B 每份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分配资金= 2.4658 元 其中: 每份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分配本金=0 元 每份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分配预期收益= 2.4658 元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应得分配资金= 2.4658 元*持有份 额.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分配资金合计= 2.4658 元*1760000 份= 4,339,808.00 元.

三、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分期偿还情况 汇通 11A6 本次分配后,本金兑付完毕,汇通 11A6 将不再 进行交易. (汇通 11A6 本次分配后, 剩余本金面值调整为

0 元. ) 汇通 11A7 本次分配后,剩余本金面值调整为 0.40 元. 汇通 11A

8、 汇通 11B 本次分配为兑息, 剩余本金面值为

100 元.

四、分配时间 1.汇通 11A6-汇通 11A

8、汇通 11B 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9 年4月26 日.份额持有人对应登记日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公司")所提供的 本专项计划持有人名册上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及次级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可获得相应的收益分配资金款项. 2.兑付(息)日2019 年4月29 日(说明书约定兑付日为

2019 年4月27 日,因该日为非工作日,兑付时间顺延至

2019 年4月29 日, 计息截止日仍为

2019 年4月27 日 (不含该日) ) . 中证登上海公司于该日将实际分配资金直接划付至优先级资产 支持证券投资者及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五、分配方式 1.现金分配. 2.本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分配将由托管人根据计 划管理人发出的分配指令, 将本期分配资金划至中证登上海公司, 再由中证登上海公司支付至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的资金 账户. 3.本专项计划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分配将由托管人根据计划 管理人发出的分配指令,将本期分配资金划至中证登上海公司, 再由中证登上海公司支付至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的资金账 户.

六、关于本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 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个人投资者应缴纳企业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 息额的 20%. 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 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专项计划优 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 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请各兑付机 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 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 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 明如下: (1)纳税人:本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个人投资 者(2)征税对象: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 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 网点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资产支持证券付息工作的 各兑付机构 (6)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 在地的税务部门

七、咨询方式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 号紫竹国际大厦

7 楼

电话:021-61768094 传真:021-6135653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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