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9-09-27
北京市公共交通价格成本监审报告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调查队

2014 年10 月1北京市公共交通价格成本监审报告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 加强对本市公共交通企业成 本的监管,反映成本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根据国家价格法律、法 规以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调查队 (以下简称市成本调查队)按照规定程序对北京市公共交通价 格,即公共电汽车和轨道交通票价的定价成本进行了监审.

现将 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本监审工作的主要依据、原则和工作程序

(一)成本监审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2.《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2006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42 号令) . 3.《北京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 (京 发改[2006]1893 号) . 4.《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2006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44 号令) . 5.《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第

41 号令)、财政部《企业会 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

2 6.国家及本市关于公共交通客运行业的其他相关政策.

(二)成本监审的原则. 成本监审工作遵循公平、科学、规范、效率的原则.在成本 审核、调整、提出定价成本时,遵循合法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和 合理性原则.

(三)成本监审的工作程序.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履行了如下主要程序: 1.组成工作小组.本次成本监审由市成本调查队组织实施, 并选定专业会计师事务所辅助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包括日程安排、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和工 作方法等. 3.确定指标体系. 深入被监审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 核算情况, 根据企业财务核算方式研究制定定价成本监审的指标 体系. 4.下达通知书.正式向被监审企业送达成本监审通知书,要 求企业按规定填报成本及生产经营资料, 并对企业填报相关资料 进行初审,对资料不完整或资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企业按 规定补充提供有关资料. 5.实地审核.进驻企业进行实地审核,重点审核人工成本、 修理费、 固定资产折旧、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等项目.

3 6.成本审核. 按照定价成本指标体系对企业财务成本项目进 行重新归类,按照合法性、合理性、相关性原则对账面值进行调 整,提出审核确认值. 7.反馈意见. 将成本监审意见及成本项目的调整理由书面告 知被监审企业. 8.出具报告.听取有关意见,出具成本监审报告.

二、轨道交通票价成本监审情况及结果

(一)监审对象的基本情况及监审的范围.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由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地铁公司) 和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京港公司) 负责. 截至

2013 年底,地铁公司受托运营

14 条线路,在岗职工人数 2.97 万人;

京港公司采取 PPP 模式建设运营

1 条线路,受托运 营2条线路,在岗职工人数

4625 人. 北京市目前轨道交通路网运行

17 条线路中,机场线封闭运 营,采用独立的票制票价,14 号线试运营不满一年,运营成本 资料不完整,不具备成本评价的基本条件.因此,本次成本监审 对这两条线路进行了剔除. 具体监审对象为上述两家轨道交通运 营公司运营的其余的

15 条线路,监审涉及运营和资产管理共计

32 家核算机构.2013 年度

15 条线路客流进站量 17.19 亿人次, 客流周转量 31.83 亿人次.

4

(二)成本审核结果. 按照成本监审程序和相关规定, 两家企业填报了本企业

2013 年的经营成本.在企业填报的基础上,我们对两家企业主营业务 成本进行了全面审核, 按照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和财务制度的相关 规定,对企业填报成本中的非主营业务成本、有其他收入补偿的 成本、 与主营业务不相关的成本等进行了剔除和调整, 确认

2013 年北京市轨道交通两家运营企业总成本为 62.93 亿元. 北京地铁公司是受托运营, 其运营线路的资产类折旧未计入 运营企业成本, 京港公司成本中包含了由其投资而形成的固定资 产折旧.为反映地铁建设和运营成本的整体情况,按照相关法规 规定,我们依据

15 条线路建设相关批准文件,核算了

15 条线路 的资产折旧费用情况, 与确认后的两家运营企业成本汇总后得出 了完全成本, 合计为 147.26 亿元, 按进站量计算单位成本为 8.56 元/人次.成本审核确认情况如下表:

2013 年北京市轨道交通票价成本审核确认汇总表 项目审核确认成本 总成本 (万元) 单位成本 (元/人次) 比重 (%)

一、主营业务成本 1,416,562.34 8.2388 96.20

(一)人工成本 278,437.97 1.6194 18.91 1.直接人工成本 195,395.83 1.1364 13.27 2.工资相关费用 12,208.93 0.0710 0.83 3.各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70,833.21 0.4120 4.81

5

(二)业务成本 265,291.55 1.5429 18.02 1.直接电力费 98,231.09 0.5713 6.67 (1)牵引电力费 57,358.89 0.3336 3.90 (2)动力照明电费等 40,872.20 0.2377 2.78 2.直接修理费 84,024.77 0.4887 5.71 (1)车辆修理费 35,681.94 0.2075 2.42 (2)设备修理费 35,552.85 0.2068 2.41 (3)设施及其他修理费 12,789.98 0.0744 0.87 3.营运费用支出 53,362.39 0.3104 3.62 4.安检费用支出 29,673.29 0.1726 2.02

(三)折旧费用 817,361.41 4.7538 55.51 1.土地.洞体.房屋.建筑物折旧费 271,651.42 1.5799 18.45 2.通用机械动力设备折旧费 21,523.00 0.1252 1.46 3.铁路车辆折旧费 161,491.37 0.9392 10.97 4.仪器仪表自动化设备折旧费 71,692.07 0.4170 4.87 5.供电电气设备折旧费 162,991.63 0.9480 11.07 6.通信信号设备折旧费 111,587.70 0.6490 7.58 7.线路设备折旧费 838.09 0.0049 0.06 8.人防及工具设备折旧费 14,164.47 0.0824 0.96 9.其他折旧 1,421.64 0.0083 0.10

(四)递延资产摊销费 55,471.41 0.3226 3.77

二、期间费用 55,998.41 0.3257 3.80

(一)管理费用 53,991.71 0.3140 3.67

(二)财务费用 2,006.70 0.0117 0.14

三、成本费用合计 1,472,560.75 8.5645 100.00 轨道交通客流进站量(万人次) 171,938.12

三、公共电汽车票价成本监审情况及结果

(一)监审对象的基本情况及监审的范围.

6 北京市公共电汽车运营由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交集团)及北京祥龙公交客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祥龙公司)负责.截止

2013 年末,公交集团公交运营在岗职 工9.24 万人,运营车辆

22555 辆,运营线路

785 条,运营线路 总长度 1.898 万公里,全年运送乘客 45.56 亿人次.祥龙公司年 末在岗职工

4120 人,运营车辆

1037 辆,运营线路

28 条,运营 线路总长度 709.81 公里,全年运送乘客 2.46 亿人次. 列入本次成本审核范围的单位为公交集团及所属分公司和 祥龙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共计

49 家核算机构.

(二)成本审核结果. 按照成本监审程序,两家企业填报了本企业

2013 年的经营 成本.在企业填报的基础上,我们对两家企业主营业务成本进行 了全面审核,按照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和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对 两家企业填报成本中的非主营业务成本、有其他收入补偿的成 本、与公交运营不相关的成本等进行了剔除和调整,确认

2013 年北京市公交运营总成本为 166.32 亿元.当年公交客运总量为 48.02 亿人次,每人次运营成本为 3.464 元.成本审核确认情况 如下表:

7 2013 年北京市公共电汽车票价成本审核确认汇总表 项目审核确认成本 总成本 (万元) 单位成本 (元/人次) 比重 (%)

一、主营业务成本 1,485,592.68 3.0940 89.32

(一)人工成本 779,963.20 1.6244 46.89 1.直接工资 549,421.91 1.1443 33.03 2.工资相关性费用 22,120.78 0.0461 1.33 3.各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196,378.97 0.4090 11.81 4.其他人员工资支出 7,157.28 0.0149 0.43 5.其他费用支出 4,884.26 0.0102 0.29

(二)业务成本 705,629.49 1.4696 42.43 1.行车燃料费 360,641.66 0.7511 21.68 2.电车电力费 4,702.89 0.0098 0.28 3.修理费用 107,512.18 0.2239 6.46 ⑴车辆修理费 13,932.40 0.0290 0.84 ⑵房屋修理费 5,205.07 0.0108 0.31 ⑶维修材料及其他费用 88,374.72 0.1841 5.31 4.折旧费用 188,360.79 0.3923 11.33 ⑴车辆折旧费 169,282.88 0.3526 10.18 ⑵场站折旧费 171,59.18 0.0357 1.03 ⑶其他资产折旧费 1,918.74 0.0040 0.12 5.电车线网维修费用 1,294.70 0.0027 0.08 6.营运业务费用 23,442.42 0.0488 1.41 7.营运间接费用 19,674.84 0.0410 1.18

二、期间费用 177,627.55 0.3699 10.68

(一)管理费用 109,517.60 0.2281 6.58

(二)财务费用 68,109.95 0.1418 4.10

三、成本费用合计 1,663,220.23 3.4639 100.00 公共电汽车客运量(万人次) 480,156.11 注:1.上表中营运业务费是指企业为运营业务而支付的费用,即各运营单位为运营、服务、安全、调 度业务而支出的直接费用. 2.营运间接费用指各运营车队、保养车间为保证运营、保修生产而支出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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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 参与本次成本监审的所有工作人员均与被监审企业无 利害关系.

(二)本次成本监审费用全部由财政专项经费支付.

(三) 本报告全部结论数据仅供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时参 考, 对于其他单位和个人引用本报告结论和数据进行的测算和推 论,因口径和方法不同而产生其他结论与本报告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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