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9-09-30 |
一、交易概况
(一) 基本情况 出售方:辽宁达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交易对方:辽宁准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 辽宁达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金泉五路
8 号 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丹房权证字第
20160114015611 号,房屋面 积7766.
86 平方米) 、金泉工业区二期 C-5 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号丹 东国用(2016)第0646000010 号,土地面积 9692.90 平方米) 交易价格:在辽宁金程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辽金程评字 (2017)第1044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的评估基础上经双方协商 确定,作价 1,620 万元,交易对价以现金支付. 协议签署日期:2017 年6月29 日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出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非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 (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 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7-023 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 50%以上,且购买、出 售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 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截至
2016 年12 月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 资产总额为 86,386,218.06 元, 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 产为46,654,050.00 元.本次出售的土地、房产账面价值16,336,783.66 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期末资产总额为 18.91%,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 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35.02%, 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
(二)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6月1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7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位于金泉五路
8 号 房产及土地的议案》 .
(三)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出售事项无需征得债权人、其他第三方的同意.
(四) 其他说明 本次出售还需依法办理房屋及土地所有权证书的过户登记程序.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公告编号:2017-023
(一) 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辽宁准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为辽宁省丹 东市新区文庆路 70-42 号五层, 主要办公地点为辽宁省丹东市新区 文庆路 70-42 号五层, 法定代表人为初佳阳,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000.00 元,营业执照号为 91210600MAOU69XX12,主营业务为 GPS 系统、 物联网智能设备、 运动类智能设备、 智能自动化生产设备、 激光传输数据设备的研发、 生产、 销售;
激光指示定位、 激光标线仪、 激光照明投影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 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辽宁达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金泉五路
8 号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丹房权证字第
20160114015611 号,房屋面 积7766.86 平方米)、 金泉工业区二期 C-5 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号丹东 国用(2016)第0646000010 号,土地面积 9692.90 平方米) 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交易标的所在地:丹东市金泉五路
8 号 本次交易的定价参考辽宁金程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辽金 公告编号:2017-023 程评字(2017)第1044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的评估基础上经双 方协商确定,本次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 1651.3639 万元,协议交易对 价为 1,620 万元整.
(二) 交易标的资产在权属方面的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 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 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辽宁达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拥有的位于丹东市金泉五路
8 号的房产 (房屋所有权证号丹房权证字第
20160114015611 号,房屋 面积 7766.86 平方米)、 金泉工业区二期 C-5 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号丹 东国用(2016)第0646000010 号,土地面积 9692.90 平方米)合计作价 1,620 万元出让给辽宁准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二) 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辽宁金程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辽 金程评字(2017)第1044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在此基础上 双方协商确定.
(三) 时间安排 协议约定标的的交付时间为
2017 年7月30 日前, 过户时间为 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半月内完成过户手续.
五、本次出售资产对于公司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