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9-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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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4
第二章 合同条款.22
第三章 合同(格式)35
第四章 附件.37
第五章 招标公告.63
第六章 招标项目资料表.66
第七章 合同条款资料表.76
第八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78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第2页特别提示
1、投标人注册 投标人首先通过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 网站进行注册, 然后按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及下载专区)公共资源项目 CA 办理流程准备齐注册 资料,最后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街与东风东路 廉政大厦
5 楼)CA 窗口办理 CA 密钥,完成注册.
2、投标文件制作 2.
1、投标人通过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 网站公共服 务(办事指南及下载专区):下载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压缩文件下载 等. 2.
2、投标人凭 CA 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每个项目所含格式 (.hnzf)的招标文件. 2.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hntf 格式),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 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 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
(2)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及投标文 件电子版(内装正本的完整扫描件 PDF 格式和.doc 文件各一份,供财政支付及签 订合同使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到规定地点. 2.
4、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www.hnggzy.com) 网 站提供的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2.
5、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左侧栏目 封面 、 开标一览表 制作完成后须加盖电子签章(包括企业电子签章和个人电子签章);
左侧栏目 投标正文 中的内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按 格式要求电子签章(包括企业电子签章、个人电子签章),并将所有扫描内容(包括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报告、纳税凭证等)电子签章(企业电子签章). 2.
6、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 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 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开标一览表,须严格按照格式编辑,并作为电子开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第3页评标系统上传的依据. 2.
7、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 2.
8、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人 CA 密钥和企业 CA 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hntf 格式和*.nhntf 格式)时, 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 CA 密钥.
3、澄清与变更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澄清、更 正或更改的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 变更公告 和系统内部 答疑文件 告知投标人,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 项目投标人,系统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各投标人须重新 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和答疑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注册时所留手机联系方 式要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而未及时更新系统内联系方式的,将会造成收不到短 信.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 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4、因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 造成的后果自负. 第4页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 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河南省政府采购招标的货物及伴随服务. 2. 定义 2.1 采购人: 招标项目资料表 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 单位、团体组织. 2.2 招标代理机构:取得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在 招标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 2.3 合格投标人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 活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4 中标人:接到并接受中标通知,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5 投标文件:指投标商根据招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 2.6 供应商: 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 向采购人提供货物、 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 2.7 货物:指除了咨询服务以外的所有的物品、设备、装置和/或包括附件、备品 第5页备件、图纸、技术文件、用于运输和安装的包装、培训、维修和其他类似服务 的供应. 3. 投标费用 3.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 全部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二. 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构成 4.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本次招标的货物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卷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合同格式
第四章 附件 第二卷
第五章 招标公告
第六章 招标项目资料表
第七章 合同条款资料表
第八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4.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的所有事项、格式要求和技 术规范,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4.3照抄或复印招标文件技术及商务要求的、手写的、未按规定签署的投标文件将被 拒绝. 4.4如果第一卷和第二卷对同一事项的描述有冲突或矛盾,除非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 构另有解释,以第二卷为准.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应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 第6页下同)通知到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投标邀请函中所述的投标 截止日期十五(15)日前以书面方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不标明疑问来源的书面答 复函发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在投标邀请函中所述的投标截止日期十五(15)日前(特殊情况例外),招标代 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 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变更公告 和系统 内部 答疑文件 告知投标人,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项 目投标人,系统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澄清内容构成 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 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否则视为已接收,并同意通知(或修改、或澄清) 内容. 6.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或在招标文件 发售截止之日后
7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招标代 理机构将视同投标人认可招标文件,之后再提出的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不予接收. 6.4 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适当 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7. 投标语言 7.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所有与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来往的函电均使用 中文.投标人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8.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8.1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公制计量单位.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1)按照第
10、11 和12 条要求填写的: A. 投标书 B. 投标报价表 C. 货物分项报价表 第7页D. 备件专用工具价格表 (2)按照第
13 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
A.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复 印件)加盖有效印章或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 加盖有效印章 B. 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需注册会计师签字并 盖章)或其基本开户银行(需附开户许可证)出具的资信证明或 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C.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D.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F. 信用信息查询(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和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查询信用记录, 并保存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附于投标文件内) 上述文件应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按照第
14 条要求提交: A. 货物规格表 B. 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差表 C. 保证货物正常运行的技术服务和备品清单等 并出具相应的技术材料,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其辅助服务是合格的货 物和服务,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按照第
15 条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5)供开标时使用的与密封投标文件分别递交的开标一览表. 9.2 招标文件中的每个分包(捆),是项目招标不可拆分的最小投标单元,投标人必 须按此分包(捆)编制投标文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拆包投标将视为漏项或 非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 10. 投标格式 10.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参考格式(可扩展)填写投标文件、开标一览 第8页表、投标报价表、货物技术规格和偏差表,并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填写提供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单 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如果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之间有差异,评标以 单价为准.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以其所报单价为基准的价格调整,否则其投标 文件将被拒绝. 11.2 投标总报价应是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的包括交货前发生的各种税费、运费及保 险费、运杂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总报价.总报价分解为:设备和附属装置、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卖方技术服务(安装、调试、运行)报价、采购人派人员 参加技术联络和工厂监造、检验、技术培训费用、运保费、各类税费及验收检测 费,各项报价应准确填入投标报价表相应栏内. 11.3 投标人根据上述规定所作分项报价的目的只是为了评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 的方便,但并不限制采购人订立合同的权利. 11.4 投标报价应完全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所 规定的分项. 11.5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 择报价的投标,投标货币:人民币. 11.6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 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 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2. 投标货币 12.1 投标人应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除非另有规定. 12.2 投标人提供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取得的货物和服务应同时提供相应的 CIF/CIP 美元价格,该价格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约定投标货币产生影响. 13.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3.1 依据 招标项目资料表 中的要求按
第四章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交相应的资格证 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 如果投标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以及联合体协议,联 合体协议应表明主办人. 13.2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 1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培训等 第9页其它技术服务的义务的证明文件. 13.4 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要求的证明文件. 14. 证明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 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产品规格一览表中应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 时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合格出厂证明, 注: a.所投产品属于强制节能产品,未给出具体品牌和型号或给出的型号有误的, 则视为不响应强制节能产品政策要求并按本招标文件中有关强制节能产品的 评标标准执行. b.所投产品属于非强制节能产品(含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外的设备),每 有一项未给出具体型号的,按本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