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2019-09-30

一、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音乐学(44 名) ⑴ 音乐学(五年制;

12 名) ⑵ 音乐教育(四年制;

25 名) ⑶ 音乐治疗(四年制;

5 名) ⑷ 乐器修造艺术(四年制;

2 名)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18 名) ⑴ 作曲(五年制;

11 名) ⑵ 民族音乐作曲(五年制;

5 名:民乐作曲

4 名、戏曲作曲

1 名) ⑶ 视唱练耳(四年制;

2 名) 音乐表演(211 名) ⑴ 指挥(五年制;

5 名:乐队指挥、合唱指挥、民族音乐指挥) ⑵ 歌剧音乐指导(五年制;

2 名) ⑶ 声乐演唱【五年制;

35 名:美声演唱

20 名、民声演唱

12 名、少数民族演唱

3 名(限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等少数 民族地区) 】 ⑷ 钢琴演奏(四年制;

20 名) ⑸ 现代器乐演奏(四年制;

19 名:爵士钢琴

2 名、爵士萨克斯

2 名、爵士小号与爵士长号

2 名、爵士吉他

2 名、爵士贝 斯1名、管风琴

2 名、电子管风琴

3 名、手风琴

3 名、古典吉他

2 名) ⑹ 打击乐演奏(四年制;

7 名:西洋打击乐

3 名、中国打击乐

3 名、流行打击乐

1 名) ⑺ 管弦乐器演奏(四年制;

68 名:小提琴

16 名、中提琴

7 名、大提琴

9 名、低音提琴

4 名、竖琴

1 名、长笛

4 名、双簧 管3名、单簧管

4 名、大管

4 名、小号

4 名、圆号

4 名、长号

4 名、大号

1 名、萨克斯管

3 名) ⑻ 中国乐器演奏(四年制;

35 名:笛3名、笙2名、唢呐

2 名、管子

1 名、三弦

1 名、扬琴

3 名、柳琴

1 名、中阮

2 名、 琵琶

4 名、筝3名、古琴

1 名、二胡

7 名、板胡

1 名、大提琴

2 名、低音提琴

2 名) ⑼ 音乐戏剧表演(四年制;

20 名:男女生各不少于

8 名) 录音艺术(65 名) ⑴ 音乐设计与制作(四年制;

15 名) ⑵ 多媒体艺术设计(四年制;

中外合作项目―戏剧与影视学类;

40 名) ⑶ 音乐与传媒(四年制;

中外合作项目―戏剧与影视学类;

10 名) 数字媒体艺术(10 名) ⑴ 数字媒体艺术(四年制;

10 名) 另招收华侨、港、澳、台籍生

4 名.

合计:352 名注:在招生总计划数范围内,经院招生委员会批准,录取时可将部分专业(或招考方向)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数调剂至其他专 业(或招考方向) .

2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阶段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3、华侨、港、澳、台籍考生,可向我驻所在国(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签证入境,直接到普通高等学 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福建省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 行社等)报名,按规定时间参加联合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生还应按我院规定时间办理相关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并 参加专业考试.

4、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⑴ 未参加

2016 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⑵ 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⑶ 高中、中专(职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

⑷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⑸ 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⑹ 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三、报考办法 我院招生报考只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补报) .网报成功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详见第

5 条)至本院招 生办领取准考证等校考材料,请备好

2 寸正面脱帽证件照(1 张/专业) .

1、 报名

网址:http:// zsbm.shcmusic.edu.cn

2、 报名及缴费时间:2016 年1月22 日―2 月13 日

3、 网上报名步骤:报考须知->

基本信息->

资料上传->

联系方式->

报考专业->

网上缴费(初试费)->

记录网报编号

4、 报考费用:专业初试费

100 元、复试费

100 元、三试费

100 元(其中,音乐教育专业初试费

200 元;

复试、三试一并 进行的专业一次性收费

200 元) ;

留学生报考费一次性收费

500 元.

5、 校考材料领取时间:2016 年2月18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00)

6、 关于报考审核: 进入各招考方向最后一试的考生,务必由本人办理报考审核.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经审核或经审核不符 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视为专业考试不合格,后果自负.审核时,考生需携带如下报考材料: ⑴ 校考专业准考证及复印件;

⑵ 考生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张 A4 纸上) ;

⑶ 艺术类考生(或高考)报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⑷ 省(市)专业统考合格证或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港澳台、华侨生需上述(2)材料;

留学生需上述(2)材料及汉语水平考级(老版 HSK)四级证书或汉语水平考级(新版 HSK)四级成绩单(成绩达到

180 分及以上) ,原件及复印件.

7、 考试日期:2016 年2月20 日起 考生必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因不按要求填报,网报信息误填、错填,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 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需报考多专业的考生请下载并参见网报系统中的《上海音乐学院

2016 年本科招生考试日程安排表(简表) 》 .若有不能协 调的考试科目冲突,请不要兼报多专业,坚持报名后果自负,报名费不予退还. 有以下考试科目时间冲突情况可做协调:(1)报考多个专业的面试科目与面试科目时间冲突;

(2)报考多个专业的面试科目与 笔试科目时间冲突;

(3)不同等级《乐理》 、不同等级《视唱练耳》 【乐理、视唱练耳考试等级分类详阅《2016 年上海音乐学 院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中相关科目考纲内容】科目考试时间冲突【需至高等级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可同时记为 所报多个专业的考试成绩】 . 现有网报缴费系统只支持银联通道,请使用带有 标志并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缴费. 网报时只缴纳初试费,初试费未缴纳者视作放弃报考.

3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院在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级专业统考涉及的,考生须获 得省级专业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或合格证明.省级专业统考未涉及或不要求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校考.所有考生均须 按省(市)招生办要求参加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类高考报名.具体报考政策及办法请考生自行向本人所属省(市)招生 办咨询. 考生所交材料及报考费,无论录取与否,概不退还.

四、专业考试结果查询 专业考试成绩查询系统(

网址:http://zscj.shcmusic.edu.cn)预计将于

2016 年3月12 日开通,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本人 专业考试成绩、专业排名及各专业合格考生名单,并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文考证) .

五、文化考试 凡专业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至有关省(市)招生办办理文化高考报考及志愿填报手续,按当地规定科目参加统一考 试.我院文理兼收.

六、录取原则

1、 考生的全国统一高考成绩需达到我院规定控制分数线【其中,各专业英语成绩要求如下:以150 分满分计,音乐学专业 不低于

60 分,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录音艺术专业、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不低于

50 分, 音乐表演专业不低于

45 分】 .

2、 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3、 录音艺术专业(音乐设计与制作方向、多媒体艺术设计方向、音乐与传媒方向)的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各以 90%和10%的办法折算总分,以折算总分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 ( 专业成绩 * 90% + 高考文化成绩 * 10%)*

1000 专业满分 高考文化满分

4、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各以 80%和20%的办法折算总分,以折算总分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 取.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 ( 专业成绩 * 80% + 高考文化成绩 * 20%)*

1000 专业满分 高考文化满分

5、 各专业组以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后,专业成绩排名前 30%(四舍五入)的考生,可享受专业基础科目(乐理、视唱 练耳) 、高考英语科目合格标准降低政策(名额最低为

1 名,最高为

6 名) : 招生计划数为

5 人以上专业组,专业基础科目(乐理、视唱练耳)成绩合格标准(乐理

60 分、视唱练耳

50 分)可共降

20 分;

招生计划数为

5 人或

5 人以下专业组,两科目成绩合格标准可共降

10 分;

高考英语成绩合格标准降分额依据专业排名递次确定,最高可降

15 分(招生计划数为

5 人或

5 人以下专业组,最高只 可降

10 分) ,每一梯次降分额扣减

2 分.

七、其他事宜

1、 音乐设计与制作方向的考生须进行听力检查;

声乐演唱方向的考生须进行身高和声带检查;

音乐戏剧表演方向的考生须 进行声带检查.

2、 考生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电子管风琴、低音提琴、竖琴由学院负责解决外,一律由考生自备.

3、 所有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不适合学习的疾病,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5、 入学后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关手续不全的学生,一律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随时发现、查实,随时处理.

6、 学生毕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

7、 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汾阳路

20 号,上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

电话:021-64376411 或021-64316349 传真:021-64310467 邮政编码:200031 本院

网址:http://www.shcmusic.edu.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4 各专业考试科目与内容

一、招考方向:音乐学 报考要求:有一定的音乐理论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音乐学基础知识,具备一定的理论思维能力和文字表述能力,并具备一 定程度的乐器演奏能力、听音、节奏感和音乐记忆力,熟练地掌握乐理基本知识,能视唱一定难度的曲谱.有初步的和声和 作品简析能力(含自然音和声与简易曲式分析)和听音乐写述评能力.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1、乐理(考试时间

120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 乐理 考试大纲.

2、音乐学史论基础(考试时间

180 分钟) 音乐学史论基础包括:中国音乐史基础(要求熟悉古代乐律、乐种、乐器和古今著名音乐家及重要作品) 、外国音乐史 基础(要求熟悉西方巴罗克、古典主义、浪漫主义、20 世纪初期重要作曲家、作品及体裁) 、传统音乐理论基础(包括民歌、 曲艺、戏曲音乐和民族器乐等知识)三个部分,考试时任选其中两部分. 专业复试

1、 听音乐写述评与音乐作品简析(含自然音和声与简易曲式分析) (考试时间

180 分钟) (

1 ) 听音乐写述评: 选取最具代表性的经典作品和耳熟能详的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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