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9-09-30 |
1 号:关联交易》及相关规定,现将"阳光-中国铝业债权投资计划"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或"阳光资产" )作为受托管理人发起 设立了"阳光-中国铝业债权投资计划" (以下简称"本投资计划" ) , 本投资计划于
2017 年6月23 日正式成立,投资人完成签署了《受托合同》 、 《风险知晓函》 及《认购条款》 , 并已于
2017 年6月23 日将足额认购产品份额的资金缴纳至指定账户.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投资计划的类型为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 以债权的方式投资于融资主体中国铝业公 司, 用于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项目和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 司清镇氧化铝项目的建设及置换项目的银行贷款;
投资计划初始投资期限为
7 年, 投资计划 满7年后,融资主体未按照《投资合同》约定宣布投资资金到期的,投资期限自动续期;
投 资期限自动续期后,融资主体均有权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受托人,宣布投资资金在自起息日 起计算至该年度的对应日到期.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为阳光渝融信用保证保险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信保" ) ,阳光资产与 阳光信保属于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产 险" )为我司与关联方阳光渝融信用保证保险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信保" )的共同股东,其 中阳光产险持有我司股权的 24%,持有阳光信保的股权 87.33%,同时阳光资产也受托管理 阳光信保的保险资金.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阳光信保是我国首家市场化运营的专业信用保证保险公司,成立于
2016 年1月.阳光 信保作为市场化专业信用保证保险领域领跑者, 将专注于为个人客户、 小微企业和各类机构 客户提供信用风险管理服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金融生态体系,让信用产生价值,让融资 更简单,让投资更安心,让贸易更高效.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本投资计划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
(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 参考同期限银行贷款利率水平, 成交价格与市场公允 价格一致.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本投资计划每份受益凭证按面值认购, 每份份额面值
100 万元,2017 年6月23 日, 阳光信保完成认购本投资计划受益凭证份额
150 份,认购金额 1.5 亿元整.
(二)交易结算方式 投资本金自投资计划生效日起(含该日)计算投资收益,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度末 月的第二十( 20)日.投资计划终止日利随本清. 投资本金的第一个计息期为投资计划生效日(含该日)至投资计划生效日后的第一个结 息日(含当日) ;
最后一个计息期为自投资计划终止日所在季度的上一个季度的结息日次日 (含当日)起至投资计划终止日(不含当日)的期间.其他计息期为上一季度末月的二十一 ( 21)日(含当日)至当季度末月的二十( 20)日(含当日) . 本投资计划的受托管理费和托管费、受益人预期收益按日计提,按季支付.投资计划本 金根据《投资合同》约定到期一次支付,利随本清.上述任一支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2017 年6月23 日,阳光信保完成认购本投资计划受益凭证
150 份,认购金额 1.5 亿元,根据《受托合同》 ,受托合同自投资人缴纳认购的受益凭证份额的款项时成立并生效.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阳光资产于
2017 年4月14 日召开了管理层产品管理委员会会议,对本投资计划进 行审议并同意设立,该决策流程符合阳光资产的相关制度. 另外根据阳光信保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内容, 同意阳光信保购买阳光资 产发行的金融产品的关联交易业务,交易发生前不再单独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阳光资产管理层产品管理委员会的参会委员通过现场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本投资计划的 设立.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 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 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 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